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女性婚前体检的项目具体?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女性婚前体检的项目具体有哪些
  
  ?一、女性婚前体检的项目具体有哪些
  
  1、家族史调查,先询问女性以往健康状况,家族中有无明显的遗传疾病,一般是三代有无遗传或先天缺陷等家族病史,配偶双方间有无近亲血缘关系等。
  
  2、全身检查,除一般常规体检的项目外,还对身材特殊或特别肥胖者加以注意。查内容还包括:五官、心、肺、肝、脾、骨骼、肌张力、四肢活动等方面的检查。
  
  3、生殖器检查,腹部肛门双合诊,检查处女膜闭锁、阴道缺如或闭锁、子宫缺如或发育不良、子宫肌瘤、子宫内膜异位症等,主要是看有没有影响生育的疾病。
  
  4、辅助检查常规必检项目,血常规、尿常规、乙肝表面抗原、快速转氨酶和梅毒初筛的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这些检查可以查出常见的传染病。
  
  5、妇科检查项目:
  
  (1)阴道式B超检查,用于子宫内膜疾病、宫颈疾病、以及怀孕早期胚胎发育情况的检查。
  
  (2)宫颈刮片检查,TCT是较宫颈刮片防癌普查更精确的方法。
  
  (3)妇科常规检查,对外阴、阴道、宫颈以及子宫的大小、形态、位置以及输卵管、卵巢的检查。
  
  (4)乳腺检查,利用近红外线摄像方法来发现许多肉眼看不到的病变。
  
  (5)白带常规的检查,其检查目的在于发现霉菌、滴虫、阴道清洁度及细菌性阴道病检查等等。
  
  (6)电子阴道镜检查,适用于各种宫颈疾病的诊断,有助于提高判断癌症等病变的准确率。
  
  (7)活组织检查,一般是从最不正常的部位获取标本进行检查。
  
  (8)子宫及附件检查,检查子宫底的位置,是否活动、质地如何。
  
  二、婚前检查的时机
  
  不少青年人在结婚登记前才去做婚前检查,这样做就太迟了。一是结婚前要忙于准备,身体很疲劳,精神又紧张,不宜做全面健康检查;二是一旦检查出患有不宜马上结婚的疾病,需治疗后才能结婚,往往使自己措手不及;三是从优生学的角度不宜婚配的青年男女,会在即将结婚时才发现,从感情上难以接受。因此,婚前检查应该早一些为好。什么时间为宜,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双方或一方家族中有遗传疾病的人,在即将确定恋爱关系前应做婚前遗传病咨询,对是否可以婚配,未来的子女遗传病的发生几率如何,请医生指导,以便早做出分手或继续恋爱的决定。
  
  2、婚前健康检查应在婚前半年左右为宜,发现异常可及时进行治疗或矫正。
  
  3、结婚前3个月应在医院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室)接受性生活及避孕方法的指导。
  
  


·去法院起诉离婚要多久,怎样才能判离婚?
      我国法律上规定有两种方式可以解除婚姻关系,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当然不是每一对夫妻到都能好聚好散协议离婚的,最后难免会给彼此难堪,......

·离婚法孩子抚养费给多久?
      一、离婚法孩子抚养费给多久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一、女人离婚后不要财产就可以不出抚养费吗?
      一、女人离婚后不要财产就可以不出抚养费吗?是必须要出抚养费的;1、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与子女付抚养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如果协商协商可以一起解决;......

·如何进行离婚诉讼?流程具体如下
          进行离婚诉讼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一、诉讼离婚——起......

·离婚过错方分得财产的比例
      离婚就得分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是平均分配,个人财产是不可以分配的。法律还规定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那么离婚过错方分......

·如何认定事实婚姻关系?
      如何认定事实婚姻关系?认定事实婚姻的条件有以下几个:事实婚姻的男女都无配偶,有配偶则构成事实重婚;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

·大家在日常的生活当中,不管是因为做生意或者是其他的原因,都有
      您在日常的生活当中,不管是因为做生意或者是其他的原因,都有可能存在借贷的这种行为。通常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到银行进行借贷的话,银行会有严格的审......

·诉讼离婚不判离的条件有哪些
      婚姻是法律上对于两个人结合的承认,当事人可以协商离婚,协商不成,也可以诉诸法律。在诉讼离婚中,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是一......

·起诉离婚律师费太贵了怎么办
      生活中夫妻感情不和大多会选择去离婚,不再生活在一起,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只用提前拟定好离婚协议就可以去民政局办理了,如果有的夫妻......

·一、在年男女非法同居什么罪?
      一、在年男女非法同居什么罪?一方是已婚并且处于婚姻存续期间而以夫妻名义进行公开同居的话,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即重婚罪(1994年2月1日之前开始的,......

·婚外情生子是否构成重婚?
      ?一、婚外情生子是否构成重婚婚内出轨并有私生子的行为,并不是构成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是否触犯重婚罪,具体要看出轨方与小三在日常生活中是否以夫妻名......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规定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法制化的国家,对于各项违法犯罪的行为都有相关的法律条例处以严惩。在一些诉讼案件当中,由于检察院的原因或是当事人自身的因素,有时会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