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少人认为只有在购买新房的时候才能申请按揭,但其实购买的计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不少人认为只有在购买新房的时候才能申请按揭,但其实购买的计算是二手房,也是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不过最终是否能获得贷款,还要看申请人有没有满足银行的条件规定。那具体来说二手房买卖按揭流程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二手房按揭贷款?
  
  二手房按揭贷款是指个人在购买售房人具有房屋产权证、能在市场上流通交易的住房或商业用房时,自己支付一定比例首付款,其余部分以要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向合作机构申请的贷款。购买人怎样办理二手房按揭贷款呢?
  
  二、二手房买卖按揭流程是什么?
  
  1、确定按揭服务公司和贷款方案
  
  借款人在办理贷款前首先需要与中介确定按揭服务公司,并向按揭服务公司提出贷款咨询,确定贷款方案。
  
  2、查询公积金(如需公积金贷款)
  
  与卖方确定购房意向后,借款人提供公积金帐号,由按揭服务公司进行公积金查询,确定可贷款的金额和贷款年限。
  
  3、签定房屋买卖合同
  
  借款人与卖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由于交易中心要求不同,杨浦、普陀、黄浦、长宁等区的房屋,需在合同签好后到所在区域的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
  
  4、准备贷款资料,审核贷款资质
  
  按揭服务公司协助借款人按照银行要求准备贷款资料,有的房屋需要由指定的评估公司进行房价评估;并且由按揭服务公司进行初步审核。
  
  5、签贷款协议,公证,保险
  
  按揭服务公司将初审后的贷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审核,通过后,按揭服务公司将安排借款人与银行签定贷款协议和办理协议公证,同时收取费用,包括房屋保险费等。
  
  6、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手续
  
  借款人到房屋所在区的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手续,并将抵押收件收据通过按揭服务公司交贷款银行。
  
  7、办理房产证和抵押证明
  
  贷款人的房产证和他项权利证明办出后,按揭服务公司将您的产证复印件和他项权利证明原件交银行。
  
  8 、银行放款
  
  银行在收到借款人的以上两证后,按揭服务公司将所贷金额发放给借款人。
  
  其实需要购房者注意的地方有很多,毕竟此时的购买手续复杂了,而每一个地方都是与当事人利益挂钩的,要是不小心注意的话,势必就会给购房者利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害。当然,如果在这方面遇到了什么问题而自己不清楚该如何解决的话,也是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的。
  
  


·北京石景山区两限房规定了哪些申请条件?
      北京石景山区两限房规定了哪些申请条件?1、人均住房面积在15㎡及以下;2、3人及以下家庭成员家庭年收入在8.8万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在57万元及以下......

·房屋买卖预登记是什么意思?
      房屋买卖预登记是什么意思?房屋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

·按揭房离婚法院会强制分吗?
      按揭房离婚法院会强制分吗?法院不会强制分割夫妻双方的按揭房,除非原告的诉求包括分割房产,离婚时按揭购买的房产如何分割是离婚案件常见的问题,一般......

·新婚姻法婚后继承房产的有关规定有哪些?
      新婚姻法婚后继承房产的有关规定有哪些?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在结婚之前我们必须了解一下关于婚后继承房产的......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协议需注意哪些问题?
      在租房的过程中,难免会碰到想要停租的情况,那么什么情况下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呢?在解除合同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在本文......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只有最终完成了过户手续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只有最终完成了过户手续,才标志着二手房交易结束。对于买方而言,完成了房子过户就拿到了房子的产权,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也就发......

·房产继承诉讼费怎么收?
      房产继承诉讼费怎么收?一、房产继承诉讼费怎么收?诉讼承继的诉讼费和一般的财产案件收费是一样的,都是按争议财产标的金额来计算的。如果是简易程......

·房产官司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房产官司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申请人财产保全后提起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

·凭借按揭购房合同可以商业贷款吗
      一般是不可以的。一般情况下,房子如果只有购房合同是不可以办理抵押贷款。要用房子办理房产抵押贷款,要求房子有房产证才可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如果......

·一、房管局备案合同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拿回来吗?
      一、房管局备案合同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拿回来吗?可以拿回来,并对产权分割和过户处理,有关离婚房产分割的情况有:(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

·期房买卖合同范本
      虽然商品房尚未修建好,但只要开发商在取得了相应资质后,那么也是可以销售期房的。而购房者不管是购买期房还是现房,此时都必须要签订一份合同,即期......

·房屋他项权利证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概念是什么
      房屋他项权利证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概念是什么?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