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工伤鉴定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由于我国经济水平的提升,近年来我国各地的私家车辆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很多驾驶员不遵守交通规则,这也就导致了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会介入调查确定各方的责任,此时会要求相关当事人做工伤鉴定,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工伤鉴定时间是怎样的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限是多久
  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3、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4、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5、评定书。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6、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二、交通事故伤残如何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比一般工伤鉴定请求的时间规定是更为严格的,鉴定机构在受理鉴定请求后,需要在限定期限内的得出鉴定结果,相关当事人在拿到鉴定结果后,如果存在异议,需要在两日内提出再次进行工伤鉴定的请求。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法校车超员应该怎样进行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法校车超员应该怎样进行处罚?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明白的是,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也是越来越繁忙,有的甚至照顾不到......

·单位交五险一金的缴纳证明怎么开?
      一、单位交五险一金的缴纳证明开具详情:据了解,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指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清单,详细载明你的电脑号、身份号、参保起止时间及缴费金额......

·免费搭车受到损害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免费搭车受到损害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免费搭车其实属于好意施惠的一种,而在这种情况下也不能保证就不会发生交通事故。那要是免费搭车出事故,导致搭车......

·交通事故人体损伤评残标准有几级
      交通事故人体损伤评残标准有几级4.1Ⅰ级伤残4.1.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植物状态;b)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

·合同解除违约金金需要交税吗?
      合同解除违约金需要交税吗?合同解除违约金是需要交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三)款的规......

·一、驾驶人员醉驾车辆车主锁定吗?
      一、驾驶人员醉驾车辆车主锁定吗?驾驶人员醉驾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锁定车主并追究车主的相关责任。在现实生活中,因出借等情形使机动车与其所有......

·强迫交易罪与故意伤害罪可以同时适用吗?
      强迫交易罪与故意伤害罪可以同时适用吗?不同时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强迫交易罪,是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

·幼儿园教师五险一金怎么交?
      五险一金,是国家对于劳动者推出的基本保障措施,在很大程度上为劳动者分担一定的压力。因此提到五险一金,大多数人都是尤为关注,因为其的确能够对我......

·一、交通事故撞死人需要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撞死人需要赔偿多少钱?发生事故要赔偿多少钱就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1、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根据抢救治疗......

·禁停路段临时停车如何处罚?
      禁停路段临时停车如何处罚?机动车乱停放的,可以口头警告,责令其离开。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私自改装车辆该怎么处罚
      私自改装车辆该怎么处罚一、私自改装车辆该怎么处罚对擅自改装、拼装机动车的维修厂家,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

·一、交通事故纠纷不赔偿在哪里起诉?
      一、交通事故纠纷不赔偿在哪里起诉?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一般都是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起诉,事故致人伤亡的是一种侵权行为,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侵......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