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期房是与现房相对的,而大家肯定知道现房其实就是指那种已经实际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期房是与现房相对的,而您肯定知道现房其实就是指那种已经实际修建好了的商品房。此时购房者在选购的时候,也是有具体的房屋可以进行参观、了解的。那这个期房是什么意思呢?而期房与现房之间又有哪些区别?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期房是什么意思
  期房是当前房地产开发商普遍采用的一种房屋销售方式。期房是指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一般情况下,期房的价格较低,挑选余地较大,由于是先付款后交房,因此购房消费的过程和结果要依赖于购房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然而,购房合同的履行,不仅受开发商自身经营状况的影响,还会受到许多其他客观因素的制约,比如房价市场的变动,国家政策的变动等。
  二、什么是现房
  现房是指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开发商已办妥所售商品房的大产证,消费者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立即可以办理入住并取得产权证。由于现房购买起来更方便快捷,所以现房的数量往往是供不应求的。
  三、期房与现房有什么区别
  1、在一手房市场上,在售楼盘大多为期房,少数项目是现房销售;在二手房市场上,在售房源大多为现房,只有少部分次新房可能由于买家刚购入不久就转手,还处于期房阶段;.2、期房的优点在于,由于尚未竣工就开始出售,一般价格要比现房便宜些,可以前期介入挑选自己中意的房源,且肯定是新房;缺点在于,由于尚未竣工就出售,存在一定风险,一些前期承诺的规划可能会改变,如果开发商资金出现问题,甚至可能成为烂尾楼;3、现房的优点在于,房屋的质量、小区的环境和配套等设施一目了然,产权清晰,有些二手房还带有装修,买入后即可入住,不用担心房子会变样;缺点在于,价格相比期房时要略贵一些,有些二手房在出售前有人住过,对于有新房情结的客户来说会有一定遗憾;4、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成熟,市中心地区新建商品房将越来越少,更多的房源供应以二手房为主,也就是现房,期房则大多分布在城市外围地区。综上所述,无论怎么选,现房都是拿来就用,投资风险和投资回报周期都远远优于期房,可控性要远远优于期房。频繁的加息也让投资买房的人更关注现房。而且,现在很多在市区的二手房由于地理位置优越,户型适中等因素的影响也使得现房比期房更受欢迎。但是如果您要购买期房的话,一定要在签定合同之时把控好风险,对开发商的相关资质和背景要十分明确,否则一旦出现开发商资金不足,或者资质造假的情况,就会给您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
  
  
  


·房租收条的标准格式是怎样的
      一、房租收条的标准格式是怎样的一个完整的收条,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1、标题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

·房屋中介费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房屋中介费的参考依据是什么一、房屋中介费的参考依据是什么?1、中介费:一般现金按1%,贷款按2%计收中介费。2、贷款服务费:按成交额1%收取。......

·农村房屋拆迁赔偿依据的标准是什么?
      农村房屋拆迁赔偿依据的标准是什么?2018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买房怎么用?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买房怎么用?(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商品房降价可以要求退差价吗
      商品房降价可以要求退差价吗一、商品房降价可以要求退差价吗诚实信用是一切民事法律行为的基础,它要求缔约时诚实并不欺不骗,缔约后守信并自觉履行。......

·在我国房质押贷款的概念是什么?
      在我国房质押贷款的概念是什么?住房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自有或者第三者的物业作为抵押。并以稳定的收入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而在未还清本息之前,......

·农村父母遗产房屋如何继承?
      农村父母遗产房屋如何继承?农村父母遗产房屋应当按照遗嘱的条款进行继承处理,没有遗嘱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一般来说,农村的房屋是没有产权证的,......

·商品房预约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区别
      根据《民法典》第495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定书等,构成预约合同。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

·找中介买房子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买卖房产的时候,很多人会为了图省心,而选择找中介。可是,您知道吗,找中介是一定要谨慎小心的。那么,您对于找中介买房子注意事项了解多少呢?下面......

·进行房屋租赁的,通常承租人只能在一定期限内拥有该房屋的使用权
      进行房屋租赁的,通常承租人只能在一定期限内拥有该房屋的使用权,也就是说租赁房屋是有期限限制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房屋租赁的最长期限一般是......

·租房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合同吗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因此,在租赁......

·2018新婚姻法婚前房产加名流程
      2018新婚姻法婚前房产加名流程房产证上加名字及办理费用,主要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有房无贷办理流程是: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