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法认定劳动关系要怎么办?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在实践中,会发生许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无法确认的情形。一般情况下,如果要认定双方的劳动关系,只要出具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即可,但还是有一部分用人单位并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就导致了双方的劳动关系无法认定。那无法认定劳动关系要怎么办?我们在以下文章中提供了相关的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尽量提供能够证明为用人单位提供过劳动的其他材料。
  
  如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代签的业务合同、上班记录表、进出用人单位的门卡、饭卡、工资条、工作服、暂住证、评定员工等级证明、表彰或处罚决定等等。这也要求劳动者必须增强证据意识和职业风险意识,平时尽可能收集、保存相关物品。
  
  二、请同事提供证人证言。
  
  但要注意除非同事有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或者具有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同事必须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处理,即:“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
  
  三、让自己任职期间接触过的客户, 证明自己曾经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向其提供过服务。
  
  四、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为此,对一些不接待公民个人调查取证的单位,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或者委托银行向劳动者代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向社会保险部门、银行调取相关的资料。
  
  首先,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会导致无法认定劳动关系。双方不能确认劳动关系,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就无法得到保障。所以劳动者应注意入职之后及时要求用人单位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在发生无法认定劳动关系时,劳动者应积极搜集相关证据,请周围同事为自己证明,努力保障自己的基本权益不受到侵犯。
  
  
  
  


·工伤认定主观过错是否会影响工伤认定结果?
      一般劳动者在为用人单位工作时发生事故所造成的伤亡可认定为工伤,一般遭遇工伤后进行工伤认定都可以通过正规渠道获得赔偿,可劳动者在遭遇工伤事故时......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租房者由于换工作或者其他原因,不想继续租房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租房者由于换工作或者其他原因,不想继续租房子了,想把房子转租。遇到这种情况,就需要知道,哪些房屋不能转租。而此时他们更关心......

·若认定职工遭受的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话,此时可以依法向工伤保险
      若认定职工遭受的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话,此时可以依法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通常要是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相应工伤保险的话,则......

·一、劳动合同里面注明两年之内不能怀孕合法吗?
      一、劳动合同里面注明两年之内不能怀孕合法吗?劳动合同里面注明两年之内不能怀孕是不合法的,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约束力。但是处......

·宿迁市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内容
      在宿迁市,有过辞职经历的劳动者不在少数,当需要在其他公司重新入职时,很多时候都需要一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以此来表明自己已经与之前的公司终止了劳......

·建设工程司法鉴定程序到底是怎样的?
      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事业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和土木工程成为了我国从业人员最多的行业,但同时,建筑工程中发生的司法纠纷及诉讼也逐年增加。其中......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数额怎么算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数额怎么算一、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数额怎么算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银川市规定如何书写?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银川市规定如何书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兹有本单位职工,性别,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类型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

·工伤律师费怎么收取?
      工伤律师费怎么收取?工伤律师收费标准如下:1、工伤律师收费之计件收费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实行计件收费,标准为1000-10000元/件;代理申诉......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处理劳动仲裁程序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处理劳动仲裁程序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二、所需材料:1、......

·端午节加班不给三倍工资合法么?
      加班,对于我们很多人来说,有时是个生活常态。公司经常要求员工加班,可是却没有加班工资,这种情况我们常常遇到。通常情况下,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

·广告公司劳动合同书范本是怎么样的?
      广告公司劳动合同书范本是怎么样的?用人单位(甲方)地址:职工(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平等自愿,协商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