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在社会活动中,贪小便宜,不劳而获等等的心理被非法分子放大,群众常常会受到一些犯罪团伙的集资诈骗,导致资金投入一去不还,而当犯罪团伙落网后最关系的问题就是自己的款项,那么集资诈骗罪受害人退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集资诈骗罪受害人退款的相关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 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中涉及到强制执行的财物和赃款返还被害人的规定如下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
第九条案发后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骗款物占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应予扣除。
第十条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二)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四)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二、集资诈骗罪的惩罚
1、犯集资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犯集资诈骗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上的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分别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的情节,以及数额特别巨大或具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这就是说,非法集资诈骗的数额并不是本罪量刑的唯一依据。在具体科刑时,既耍考虑集资诈骗的数额大小,又要考虑行为人的犯罪情节,如是否一贯进行非法集资诈骗,是否为组成集资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给被集资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给社会造成的影响等等,以及犯罪分子的一贯表现、罪后态度和退赃的情况,综合评价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区别对待,予以量刑。至于数额巨大、特别巨大的起点,参照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12月16日《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个人集资诈骗20万元以上,单位在50万元以上的,便可认定为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在100万元以上,单位在250万元以上的,则可认定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2、根据刑法第200条规定,单位犯集资诈骗罪的,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当落入集资诈骗的陷阱后,只能通过刑事诉讼,然后等待案件的跟进程度,在案件有了眉目后有些被骗资金是可以被退还的,但是最好的方法还是要自己谨慎理财,不要落入他人的陷阱。
·有人欠钱不还老说没钱怎么办?
有人欠钱不还老说没钱怎么办?欠钱不还老说没钱如果确实是真的没钱,可以协商分期付款,如果是虚假没有钱的话,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因欠债人欠债不......
·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向谁讨债
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向谁讨债一、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向谁讨债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公司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责任,特殊情况下要承担责任。《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对该制度作出了规定:“公司滥用公司......
·民间借贷不还钱怎么办可否起诉
民间借贷不还钱可以起诉解决,起诉费由败诉方承担。起诉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
·借条那样写才最具有法律效应
借条那样写才最具有法律效应借条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
·东莞债权债务律师费用是怎样的
东莞债权债务律师费用是怎样的一、东莞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一)计时收费200-3000元/小时。(二)计件收费1、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诉讼:3000-200......
·刑诉法法律援助条款是什么?
刑诉法法律援助条款是什么?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为了争取宽大处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往往会聘请一位律师代理案件。而有时候,被告经济条件困......
·股东决议对对外借款的影响主要有哪些
股东决议对对外借款的影响主要有哪些?(1)诉讼时效风险。如《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示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2年。第136条规定对延付......
·银行存款准备金的作用是什么?
银行存款准备金的作用是什么银行存款准备金的作用是什么虽然“存款准备金”,一般情况下是不准动用,但存款准备金也是财富,是财富就可考虑其科学运营......
·如何约定借款利息 未约定利息能否要求还利息
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国家逐步放开了民间小额信贷的限制,并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民间信贷产业得以快速发展。......
·欠债不还能报警吗
欠债不还能报警吗?怎么要回欠款?一、欠债不还属于什么案件欠钱不还,属于典型的民事案件纠纷,报警公安机关是不予受理的。 《民法典》(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