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通过诉讼追讨欠款 债权人向债务人讨债可以有很多种方式,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怎样通过诉讼追讨欠款
  
  债权人向债务人讨债可以有很多种方式,其中,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讨债是最有强制力的方式。从程序上来讲,债权人应当怎样通过诉讼追讨欠款呢?对此,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通过诉讼追讨欠款
  
  1、收集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你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否则你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2、确定被告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您是否起诉了夫妻双方。
  
  债务人是公司的,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假出资、过桥出资、抽逃出资,股东有无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给债权人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应追加股东为被告。
  
  目的在于扩大偿还主体,增加偿还系数。
  
  3、选择管辖法院
  
  债务案件一般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审理,也可以是被告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所在地法院。由于合同产生的债务,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法院立案律师指导下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法院,以利于判决的执行。多个被告的,择其一被告选择对己方有利的法院。
  
  4、写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公正裁判的书面诉讼请求。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起诉状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依据。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起诉状应记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通过诉讼讨债需要有哪些证据
  
  以下是债权人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如列夫其另一方为共同被告,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的相应证据。
  
  债权人如果决定提起债务纠纷诉讼来向债务人追回欠款,就一定要注意收集好充足的证据资料,写好起诉状。如果债权人证据不足,或者是证据没有被法院采信,将会给债权人带来败诉的风险。以上就是对怎样通过诉讼追讨欠款的讲解,


·中国银行贷款利息多少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消费观念的转变,贷款已不再是一件稀奇的事情。当我们需要买房、买车等要资金周转的时候,银行贷款一般会成为我们的第一选择。银行贷......

·借条有别的字还有效吗?
      借条有别的字还有效吗?如果双方对这个借条没有争议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存在争议就没有法律效力,发生纠纷可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解决。《关于人民法......

·欠网贷钱逾期利息怎么算?
      欠网贷钱逾期利息怎么算?网贷已经成为了我们这个社会上最大的网红,自从诞生以来,一直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但是,人们在网贷后通常会忘记还款期限造......

·提供法律援助的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提供法律援助的条款是怎么规定的法律援助也应该能够算作司法建设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我国在法律援助方面的工作也是通过社会生活当中的一些已经发生......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利率费用如何进行财务处理?
      当前,公司通过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增加公司流动资金的办法,其中,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更是一种比较广泛的发行方式,因为可转换公司债......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是怎样的?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是怎样的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人合法权益,......

·前妻拖欠抚养费会强制执行吗?
      离婚之后一方抚养孩子的话,另外一方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并不是每个人都会按照规矩来办事情,比如有些人就算是法院的判决结果判......

·发行企业债券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发行企业债券必须具备哪些条件?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用到大量资金,除了向银行贷款、民间拆借外,企业还可以发行债券。在市场利率低的时候,这是一......

·如何进行债权债务确认?
      如何进行债权债务确认?一、如何进行债权债务确认?原告一般会提交有被告本人签字、单位盖章或单位工作人员签字的借条、借据、欠条、收货条、收货收......

·骗取贷款罪的认定
      贷款是众所周知的一个事情,随着民间贷款的流行,越来越多的人对贷款的理解都更加的深入。那么对骗取贷款罪的理解是什么呢?其构成要件是骗取贷款罪的认......

·逃避追缴欠税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逃避追缴欠税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逃避追缴欠税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三条【逃避追缴欠税罪】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

·朋友借五万借条应当怎么写?
      朋友借五万借条应当怎么写?一、朋友借五万借条应当怎么写?朋友借五万借条应当写明: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