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房产的过户手续是怎样办理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夫妻离婚在对共同房产作出了分割处理之后,此时可能出现需要将房产从一方名下或者双方名下过户到另一方名下的情况,就需要实际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那一般离婚房产的过户手续是怎样办理的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房产的过户手续是怎样办理的
  (一)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即可。(二)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析产基本步骤: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5、取证。
  二、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材料?
  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一)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二)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四)房地产登记申请书;(五)委托书。夫妻离婚后,对房产进行分割是肯定的,但此时并不会一定涉及到房产过户的问题。但要是需要进行房产过户的话,则就可以参照我们带来的内容来办理、准备材料。如果需要办理房产过户的话,自然也是需要对方配合着办理,如果在法院判决离婚之后,对方不积极配合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的话,此时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配合办理房产的过户。
  
  
  


·内蒙古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内蒙古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您对于内蒙古的印象主要是茫茫的大草原,还有壮观的蒙古包。其实内蒙古的发展也日益现代化,不再是一个单一的......

·买房网签日期和实签日期一致吗
      一、买房网签日期和实签日期一致吗买房网签日期是开发企业在房管局的备案时间,合同在网签备案以后,由开发商才打印纸质合同,一般购房合同最后一页的......

·合同是有效保护合法权益的最佳武器,当房屋买卖有一方在签订合约
      合同是有效保护合法权益的最佳武器,当房屋买卖有一方在签订合约后出现违约的行为。就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争执不下的问题。但是这时候按照合同进行协......

·一、房产的法定继承人有哪些?
      一、房产的法定继承人有哪些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1、第一......

·婚前男方按揭买房离婚怎么分配 三种情况:
      婚前男方按揭买房离婚怎么分配三种情况:1、婚后男方以他个人婚前的财产去还贷,房子属于他个人的财产女方无权分割;2、如果是用婚后所得的工资去......

·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毁约怎么办?
      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毁约怎么办?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后,买方想违约,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以可参阅《合同法》的如下规定处理:第一百一十......

·结婚后父亲过户房子算婚前财产不?
      结婚后父亲过户房子算婚前财产不?一、结婚后父亲过户房子算婚前财产不?1、结婚后父亲过户房子不一定算婚前财产,需要结合议以下情况来判断:(1......

·房产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房产质押和抵押的区别一、什么是房产质押和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

·对于离婚房子更名费用是多少
      对于离婚房子更名费用是多少对于夫妻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析产是免交易税费的。办理离婚......

·商品房买卖认购书的预约
      所谓预约,是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协议,亦称预备合同;以后履行预约而订立的合同为本约,也就是正式合同。也就是说,订立预约在当事人间产生的义务为......

·买来的住房面积缩水怎么办
      买来的住房面积缩水怎么办一、买来的住房面积缩水怎么办对于房屋“面积缩水”的问题,应该以房地产管理部门所做的测量面积为准。如果面积误差在3%......

·对于二房东拿钱跑了怎么办?
      对于二房东拿钱跑了怎么办?可以立即报警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是可能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根据政策规定,房屋转租的,必须要征得出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