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民租赁房屋的时候,也要考虑清楚,究竟该房屋是否属于法律中明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公民租赁房屋的时候,也要考虑清楚,究竟该房屋是否属于法律中明确规定的不能出租的房屋。如果确实是不能出租的房屋,而要是租到了的话,对于承租人而言此时承担的风险就是比较大的,严重的话甚至会损害到自身利益。那究竟什么样的房屋是不能租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样的房屋是不能租
  1、未经综合验收、新建的房屋不能出租。有的开发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将未经综合验收部门验收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这样做一是违反国家法规,二是对承租方的安全造成威胁。2、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出租。产权证是房屋的权属证件,没有产权证就无法证明房屋的法律关系,从而就没租赁的法律基矗产权证是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一条件。3、没有房屋证件的房屋也不能出租。虽然产权证是建立租赁的关系第一要件,但它不是唯一要件。要使租赁关系合理合法,出租人要持房产所有证件及其它有关房地产证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证件,只有获得了租赁证,出租行为才合法,出租手续才完备。4、未经原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不得擅自将所有房屋在转租出去。如果未获得原租人的同意,承租人私下将房屋转租出去,会引起法律纠纷,原承租人会因侵权而被原出租方起诉,并被罚款。5、属于违章建筑不能出租。有的单位或个人未得到规化部门批准,私自建起房屋并出租,对于这类房屋,不但规划部门要对其罚款,强令其限期拆除,而且房管部门因其无产权证和租赁证而进行处罚。
  二、租房物业交验过程须注意哪些
  
  1、内部设施是否按要求配备
  大多承租人因为疲于更换承租房的麻烦,经常是除生活必备品外没有任何属于自己的家具电器,故在应对这批人群的时候,作为出租方的业主往往会提供一些包括床、桌椅、电视、冰箱、热水器、洗衣机在内的家具家电。一方面可以满足承租人的需要使房屋出租速度加快,另一方面在租金价格上也会比空房高出不少,但这会使租赁双方在日后的租赁过程中产生或多或少的问题,所以在租赁过程中物业交验就变得非常得重要,继而督促租赁双方对内部设施进行详细的检查。
  2、安全隐患房门钥匙归谁管
  从通常的租赁惯例看,大多数业主为了避讳因房屋失窃等带来的麻烦,多会将房门钥匙全部交给承租人保管和使用。但这仍然不够打消承租人的一些顾虑,所以目前最为流行的一种做法就是由承租人将房门的门锁更换(防盗门内的木门),再由业主在房租内扣除花费金额。这样对于租赁双方是个一举两得的办法。
  3、门窗设施是否正常使用
  对于门窗方面的检查特别适合在那些建筑年代为1980年左右甚至更老的房屋,当然包括平房。这些房屋的门窗长年使用,在螺丝松动、玻璃牢固等方面多多少少会出现问题,尤其是楼房对外的玻璃要仔细检查,有必要时轻轻推推玻璃看有没有松动坠落的可能,这时可不要嫌麻烦,免得日后后悔。在了解清楚了什么样的房屋是不能租的之后,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当然,在租房的过程中也是需要注意其中的一些事项,否则的话也是有可能产生纠纷的。而要是在租房的过程中产生了什么纠纷的话,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
  
  
  


·一、未成年人可以买房吗?
      一、未成年人可以买房吗买当然没问题。法律并未限定购房者的年龄,所以可以用未成年人的名义购房。只是签订买房合同和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时,需要由未成......

·按人头算的拆迁房离婚了女方还有份吗?
      按人头算的拆迁房离婚了女方还有份吗?一、按人头算的拆迁房离婚了女方还有份吗只要户籍没有迁出,就应该享受户籍所在地的所有政策和待遇,因为户籍......

·中介租房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
      1、要选择合法的、信誉度较高的房屋中介机构,可以在网上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询所选中介机构的登记情况和信用情况,并认真查证其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

·商品房和自建房拆迁补偿一样吗?
      一、商品房和自建房拆迁补偿一样吗?是不一样的,集体土地征用中房屋拆迁与城市房屋拆迁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拆迁活动,其各自遵循不同的程序和规则来实施。......

·济南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济南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一、产权交换式补偿;二、货币补偿。济南市产权交换式补偿:一、济南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继承人继承房产有什么条件
      继承人要继承遗产,需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房产继承也不例外。具体来说,继承人继承房产有什么条件呢?在遗产继承中,很容易发生纠纷的是对房产的继承......

·房屋质量司法鉴定是怎样的
      我们所住的房屋在居住时间比较长时很多人会选择对房屋质量进行鉴定,房屋质量司法鉴定中包含了很多项的鉴定内容,很多的人不知道房屋质量鉴定过程中需......

·出租房屋需具备哪些条件
      出租房屋需具备哪些条件房屋出租的条件,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3、......

·新婚姻法关于婚前房产的规定是什么?
      新婚姻法关于婚前房产的规定是什么?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在结婚之前,男女双方可以对婚前财产做个鉴定,如何......

·郑州市中原区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郑州市中原区安置房可以买卖吗?1、如果签订的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购房合同受法律保护2、根据相关法律,禁止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参与或协助办......

·和精神病离婚房子归谁?
      和精神病离婚房子归谁?和精神病离婚房子归谁需要判断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属于婚前个人的财产,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个人财产就属于个人所拥有。(......

·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离婚房产?
      夫妻在离婚时需要对财产做出分割,而房产也是属于离婚财产中的一部分,并且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因此对离婚房产的分割是离婚夫妻双方都比较在意的。到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