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判几年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听到那些地方文物又被涂鸦的新闻。因此,为了保护名胜古迹,我国制订了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对于这一犯罪,广大群众接触不多。有人会问了,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判几年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名胜古迹的管理秩序,对象则为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所谓名胜古迹,包括风景名胜及文物古迹。其中,风景名胜,是指具有观赏、文化或科学价值,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比较集中,环境优雅、具有一定规模和范围,可供人们游览、休息或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地区。根据其观赏、文化或科学价值的大小,环境质量的高低,规模大小,游览条件的优劣等,可分为国家重点、省级和市县级3级风景名胜区。所谓文物古迹,是指与名人事迹、历史大事有关而值得后人登临凭吊的胜地、建筑物以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单位,根据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可分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县、自治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属于本罪对象的名胜古迹,应是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其范围宜控制在全国重点与省级两级内,县、市级的名胜古迹,一般不能构成本罪的对象。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损毁,是指损坏和毁灭。具体方式多种多样,如捣毁、砸碎、拆除、污损、挖掘、刻划、焚烧、炸毁等。一般表现为积极的作为方式,如损毁景物、建筑物;破坏园林植物;在名胜古迹区盖违章建筑,拒绝拆除等、但也不排除可以由消极的不作为方式构成。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情节不属严重即使有损毁行为,也不能构成本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的;因其行为造成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严重损坏的;造成名胜古迹大面积损毁的;造成恶劣影响的;出于卑鄙动机损毁的:抗拒他人制止的;等等。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是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而加以损毁。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
  刑法条文
  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二款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
  处罚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以上就是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判几年的详细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的判刑需要依据犯罪的具体情形,比如古迹的价值、稀有度以及损毁程度综合决定。如果您对此问题还有其他疑问,您也可以直接咨询我们的相关律师。
  
  
  


·很多人在醉驾被拘役之后会很不配合,并且反抗,遇到这种情况时,
      很多人在醉驾被拘役之后会很不配合,并且反抗,遇到这种情况时,我们应当怎么处理呢,相关法律都对其有了明确的规定,有关醉驾拒役相关规定我们谈了一......

·共同犯罪贪污罪辩护词怎么写?
      共同犯罪贪污罪辩护词怎么写?刑事上诉状无罪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某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王某家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本案被告人王某的一审辩......

·包庇罪与伪证罪的区别有哪些
      《刑法》中规定的很对罪名其实都是存在一定相似之处的,例如抢劫罪与抢夺罪。除此之外,还有一对犯罪是您容易混淆的,那就是包庇罪与伪证罪。接下来,......

·最新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最新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公......

·浙江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当人们遇到骗子被骗去钱财时,绝对不能就这样认命,应该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知晓本地关于诈骗罪的法律知识,有利于保障自身财产安全,同......

·抢劫罪和持枪抢劫罪有什么不同
      犯罪分子抢劫他人财物的时候,有可能是徒手进行抢劫的,也有可能是持枪抢劫的,既然都是抢劫财物的行为,那么持枪抢劫和一般的抢劫到底有什么不同了?我......

·醉驾是我国刑法严厉打击的刑事犯罪行为之一,被认定醉酒驾驶的犯
      醉驾是我国刑法严厉打击的刑事犯罪行为之一,被认定醉酒驾驶的犯罪嫌疑人不但会追究刑事责任,而且还会被吊销驾照、判处罚金等。但是仍然有人心存侥幸......

·盗窃行政拘留一般多少天偷窃公私财物没有达到盗窃罪立案标准的
      盗窃行政拘留一般多少天偷窃公私财物没有达到盗窃罪立案标准的,自然不会给予刑事处罚,但这毕竟也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因此往往会给予行为......

·2023年贩毒罪怎么判刑
      涉嫌贩毒罪怎么判刑贩毒罪,即贩卖毒品罪,是根据毒品的品种和数量来定罪量刑的。《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

·什么叫集资诈骗罪的客体?
      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对应的是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其中,集资诈骗犯罪在民间借贷中非法普遍,给不少老百姓带来了财产损失。和任何刑事犯罪一......

·自己安排拘留时间可以吗
      自己安排拘留时间可以吗不可以。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

·涉嫌抢劫是进看守所还是拘留所
      涉嫌抢劫是进看守所还是拘留所一、涉嫌抢劫是进看守所还是拘留所?涉嫌抢劫是进看守所的,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