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融资租赁批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企业融资租赁批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市场在经营发展过程中,衍生出了多种经营方式。在金融市场上,企业在进行经营的时候,或者一些单位购买大型物件的时候,会选择融资租赁的方式来进行。但是,很多人对于融资租赁的具体事项并不清楚。融资租赁在实行的时候,也是需要遵循国家的相关原则的。对于企业融资租赁批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我们将为您做出详细的介绍。
  
  一、融资租赁的定义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对承租人所选定的租赁物件,进行以其融资为目的购买,然后再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将该租赁物件中长期出租给该承租人使用。
  
  二、融资租赁具有的基本特征
  
  1、由承租人选定拟租赁投资物件,由出租人出资购买。
  
  2、具有不可解约性,承租人无权单独提出以退还租赁物件为条件而提前终止合同。
  
  3、中长期租赁。所有的融资租赁交易的绝对期限,在一年以上。
  
  4、融资租赁是三方当事人,两个合同,即承租人、出租人和供货商,贸易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 所以不需要到央行办审批,也可以做融资租赁业务。 只是如果要按差额缴纳营业税,必须到央行办审批,否则只能按经营租赁纳税。
  
  三、开展融资性租赁业务资格
  
  目前,国内租赁公司分为三类,第一类为中国人民银行按照《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批准成立和进行管理的金融租赁公司,国内有12家,按照管理规定,这些公司的经营业务包括
  
  1、直接租赁、回租、转租赁、委托租赁等融资性租赁业务;
  
  2、经营性租赁业务;
  
  3、接受法人或机构委托租赁资金;
  
  4、接受有关租赁当事人的租赁保证金;
  
  5、向承租人提供租赁项下的流动资金贷款;
  
  6、有价证券投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
  
  7、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金融债券;
  
  8、向金融机构借款;
  
  9、外汇借款;
  
  10、同业拆借业务;
  
  11、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
  
  12、经济咨询和担保;
  
  13、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二类租赁公司是由对外贸易合作部按照《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批准和成立的中外合资租赁公司,这类公司的业务有:
  
  1、国内外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信设备、医疗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等机械设备及其附带技术的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赁、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不同形式的本外币融资租赁业务;
  
  2、根据承租人的选择,从国内外购买租赁业务所需的货物及附带技术;
  
  3、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
  
  4、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业务;
  
  5、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的其他业务。
  
  同时还规定“从事事本以上所规定的业务以外的金融业务的,需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同意,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批。 ”
  
  第三类是有国内贸易部管理的内资租赁公司,国内贸易局曾经专门发文,挑选了15个企业作为全国试点租赁公司,鼓励这些企业在开展传统租赁的同时,要积极探索融资性租赁业务。
  
  四、企业融资租赁批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对于什么样的租赁公司可以开展融资性租赁业务,从目前的法律法规来分析,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但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却指出,对于不具备融资性租赁交易资格的企业开展融资性租赁业务的,应认定租赁交易无效。因此,如何认定具有融资性租赁交易资格是一个比较模糊和有争议的问题。
  
  现在业界、管理部门包括司法界有这样的认识,认为只有金融租赁公司、中外合资租赁公司才具备开展融资性租赁业务的资格。但是,依照法律规定,这种认识是片面的。
  
  首先,《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只是规定了如何申请金融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开展的业务种类以及金融租赁公司的管理办法,它并没有禁止其他租赁公司开展融资性租赁业务,同样,对外经济贸易部颁布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也只是规定了如何申请成立中外合资租赁公司、中外合资租赁有限公司可以开展的业务以及中外租赁合资公司的管理办法。
  
  对比这两个管理,在经营业务上,中外合资租赁有限公司没有短期信贷、投资金融机构等内容,而且,在中外合资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还规定,对于涉及需要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的,需要对外贸易合作部同意后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融资性租赁业务不属于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
  
  那对于内资的其他租赁公司是否可以开展融资性租赁业务呢?目前法律没有规定不可以开展。根据法律的一般原理,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规定不可以开展的业务,应该允许企业自主开展。这是因为,第一,这些企业运用的是自有资金开展融资性租赁业务,对资金的安全承担责任,它没有对金融安全构成危害;其次,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它不可以开展融资性租赁业务,因此,不能随意认定这些企业开展融资性租赁业务主体不合格;第三,如果在司法实践中把这些公司开展的融资性租赁主体视为不合格,有滥用法律之嫌,也人为制造了企业的不平等,有违市场经济要求和法律公正平等思想。
  
  我们为您整理了详细的资料。企业融资租赁在操作的时候,是不需要经过批准的。但是,相关的施舍设备,和操作流程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融资的时候,不能违规操作。如果破坏了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话,是会受到处罚的。
  
  


·公司注册资本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注册资本最新规定是怎样的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公司在成立的时候的出资额,公司的注册资本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人拥有多少钱,那么不同的公司注册资本......

·私营独资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私营独资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在哪里?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如果要从事生产,经营的人,就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但是在进行工商登记的时候,由于......

·中小企业融资的十大方式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的十大方式有哪些?一个企业只有资金充足,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一旦资金链断裂,企业很可能陷入经营危机。企业融资是重要的市场行为,如今......

·广告公司注册程序是怎样的
      广告公司注册程序是怎样的如果你想开一家广告公司,那么广告公司注册程序是一定要清楚的。想要省时而又效率的注册一家广告公司,必须对注册流程有一定......

·公司法人代表可以不是股东吗
      公司法人代表可以不是股东吗在您准备开创一家公司的时候,都会产生疑问,公司法人代表是不是必须是股东?那么我们就要明白法人代表跟股东的概念以及之间......

·公司产品质量承诺书范本?
      公司产品质量承诺书范本?公司产品质量承诺书范本1、合同货物的质保期为现场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起算,质保期为12个月。2、我方保证提供的合同货物是......

·公司登记撤销许可是行政处罚吗?
      公司登记撤销许可是行政处罚吗?并非公司在设立登记之后,就一定会在自己预想的时间范围之内存在,公司登记机关在发现设立不符合规定之后,可能会按......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商业赔偿吗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商业赔偿吗逃逸属于逃避责任,这种行为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的。按《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

·隐名股东实际缴纳注册资金不足额谁来起诉?
      隐名股东实际缴纳注册资金不足额谁来起诉?隐名股东实际缴纳注册资金不足额时,可以由其他利益相关的股东作为受害者去法院起诉的,其他股东知道了后肯......

·分公司独立核算可以吗?
      分公司独立核算可以吗?一、分公司独立核算可以吗?1.分公司是不是独立核算由公司自由决定。2.营业税或者增值税等流转税种在当地缴纳,但如果公......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一、怀孕期间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怀孕期间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可以通过私底下和公司协商的方式,或者是直......

·法律规定公司法定公益金是什么?
      法律规定公司法定公益金是什么法定公益金是指从公司利润中提取的用于职工福利的资金。法定公益金是从税后利润中提取5%一10%。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是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