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在哪方法院起诉离婚手续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起诉离婚在现实的婚姻问题处理过程中是很常见的,不少朋友也通过起诉离婚达到了离婚的目的,但是您可能都听说过起诉离婚,但是具体的该怎么操作,您可能不是特别的清楚,尤其是对起诉离婚在哪方法院起诉离婚手续的内容,可能了解的更少的,接下来我们就带着您去了解一下此类内容。
  
  一、起诉离婚在哪方法院起诉离婚手续
  
  1、一般原则:
  
  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2、特殊规定:
  
  原则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经常性的情况: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当然包括离婚)的诉讼;
  
  (2)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3)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因此,她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
  
  二、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
  
  (一) 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
  
  (二) 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1、立案: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2、被告提交答辩状: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3、庭审前准备: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
  
  4、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5、保全: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三) 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产生两个结果:
  
  1、经调解和好
  
  2、经调解协议离婚
  
  (四) 调解不成法庭审理:
  
  1、安排开庭时间
  
  2、通知到庭诉讼
  
  3、开庭审理
  
  (五) 根据庭审情况判决: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您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了解,当然离婚涉及到的问题不仅仅是本文提到的这些,还会涉及到其他方面的问题,比如财产的分割,或者孩子抚养权的分配问题等等,都是需要处理的,因此您也需要多了解这方面的问题。
  
  


·离婚案怎么冻结夫妻财产?
      离婚案怎么冻结夫妻财产?1、可以向法院起诉,同时申请保全对方名下的财产;2、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时,会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3、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情况下婚姻无效?
      在现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婚姻是需要法律认可的,但是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结婚需要具备一定的实质要件以及相关的形式要件,如果说存在我国法律......

·离婚前转移夫妻财产的会少分共同财产吗
      我们发现有的人与配偶离婚之前其实就早已经有所预谋了,所以在离婚前转移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这也是为了日后离婚自己可以分得更多的财产。那实践中,......

·山东菏泽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众所周知,我国的自然源还是比较丰富的,这是为我国国土面积广大,相应的资源也丰厚。但是由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人口巨多,导致自然资源紧张。为了......

·新婚姻法起诉离婚需要几次才能判离?
      一、新婚姻法起诉离婚需要几次才能判离?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是否判定准予离婚和起诉的次数无关。法院判定是否准予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

·离婚诉讼书应写明的证据有哪些
      在具体书写离婚诉讼书的时候,需要将收集到的证据做一个证据目录,然后同时提交给法庭。不过这个离婚诉讼书应写明的证据有哪些呢?缺少证据的支持,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法释〔2003〕19号   &nbs......

·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费吗
      离婚案件多了,发生纠纷的现象也就多了,而且也出现各种各样的要求,如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经济损失费等等,那么,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费吗?我们......

·起诉离婚需要的时间有多长
      不管以哪种方式离婚的,此时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肯定都是要耽误当事人一定的时间。而诉讼离婚相比协议离婚,所需要耽误的时间则更多。那么实践中,......

·一、离婚协议涉及的婚前财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协议涉及的婚前财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离婚协议涉及的婚前财产的法律规定是可以将婚前财产写入离婚协议,并没有强制性要求。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

·认定重婚需要哪些证据?
      认定重婚需要哪些证据?一、认定重婚需要哪些证据针对认定重婚罪,实践中通常的做法是,受害人有足够证据证明重婚行为的,法院直接按自诉案件立案......

·一、男方凭什么跟女方谈抚养费增加?
      一、男方凭什么跟女方谈抚养费增加?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