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入职半年就怀孕被公司要辞职怎么办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我国的劳动法对于劳动者的各项权益保障都有详细的规定。用人单位是不能随便开除员工的,特别是对于孕妇,用人单位不仅不能以怀孕为借口,将孕妇开除,还必须对孕妇有相应的保护措施。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怀孕却被用人单位开除,也是有法可依的。下面是对入职半年就怀孕被公司要辞职怎么办的详细介绍。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在试用期中,劳动者有如下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如果您不符合上述任意一种情形,用人单位不得与您解除劳动合同。
  
  二、入职半年就怀孕被公司要辞职怎么办?
  
  若能有直接证据证明该员工在工作期间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并且在调岗培训后仍无法胜任工作,可以依法进行辞退,但不能以其怀孕为由,将其辞退。若一定要在其怀孕期间辞退,是需要进行经济赔偿的。
  
  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
  
  可见,国家对于作为弱势群体的女职工的法律保护是十分符合实际情况的,因为怀孕女职工一旦遭到违法解雇,一直到哺乳期结束将难以找到工作,生活来源难以保障,因此国家禁止用人单位在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一旦非法辞退怀孕职工,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很大的。
  
  三、辞退怀孕员工怎样赔偿?
  
  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2、47、87条)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也有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通过以上的资料您可以得知,如果自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即使自己不到半年就怀孕了,但用人单位将自己开除,这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您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在应聘的时候,自己不能向用人单位隐瞒自己怀孕的事实。
  
  


·成为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成为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一、成为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担任税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需符......

·股份公司法人变更需要什么手续?
      我们您对于公司都有一些了解,因为现在的这个时代公司是非常的多,种类也非常的多。我们也听说过很多公司被收购或者很多公司被卖,这就需要法人变更一......

·山东省村集体企业改制途径有哪些
      山东省村集体企业改制途径有哪些?经济市场是不断地变化与发展的,为了适应经济市场的发展,许多企业纷纷选择改制。在农村地区,有许多由农民集体成立......

·股东停止投资怎么办?
      股东停止投资怎么办?一、股东停止投资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未履行出资责任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履行出资的义务,如果不......

·企业拆迁安置需要注意哪些陷阱
      企业拆迁安置需要注意哪些陷阱1、断水、断电、断路逼企业搬迁拆迁方在无法通过温和的方式劝企业签字的情况下,往往会通过采用断水、断电、断路的方......

·《刑法》中规定的公司诈骗哪些人会坐牢
      一、公司诈骗哪些人会坐牢1、如果企业法人代表本身有违法犯罪活动,会依法判刑入狱。2、如果企业公司申请破产,企业法人代表不会坐牢的。不能清偿到期......

·公司注册资本是什么意思
      公司注册资本是什么意思每家公司都有自己的注册资本,有的多有的相对就要少一些,这是成立公司必须要有的资本。如今,我国对公司注册资本采取的是认缴......

·老板和公司可以签无偿合同不?
      老板和公司可以签无偿合同不?民营企业老板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作为企业的工作人员,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其按照劳动者的身份履行权利和义务。公司劳动合......

·隐名股东与实名股东协议的性质是什么
      隐名股东与实名股东协议的性质是什么?1、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公司的股东应在工商登记材料的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中进行公示,且登记的股东应与实......

·投资类公司法人更换流程是什么?
      投资类公司法人更换流程是什么我国公司法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不管公司经营的范围是什么,经营模式是何种,都必须有相应的公司法人。法人在工商局是......

·合伙开公司要注意事项有几种
      合伙开公司要注意事项有几种一、合伙开公司要注意事项有几种1、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成立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非常丰......

·企业融资资金用途是什么?
      企业融资资金用途是什么?社会上很多企业或公司都经历过企业融资过程,人们一般的理解就是投资者发起人通过筹集资金来创办和运营企业达到企业长久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