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疫情期间公司裁员怎么办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疫情期间公司裁员怎么办
  
  一、疫情期间公司裁员怎么办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你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单位是有权利在一定情况下进行裁员的,但是裁员的条件是受到法律的限制,因此,如果要裁员,单位是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的,也有相关的补偿方法。
  
  二、怎么算是公司违法裁员
  
  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公司的裁员都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国的劳动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女职工的孕期、产期、母乳期、连续在用人单位工作满15年的、因公受伤治疗期间的,都应该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对违法的用人单位进行处罚。赔偿劳动者的合法损失进行办理,确保劳动者的劳动权益。
  
  


·股东变更登记时间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股东变更登记时间的相关内容是什么?一、股东变更程序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

·认缴制公司怎么缴纳注册资本
      认缴制公司怎么缴纳注册资本一、认缴制公司怎么缴纳注册资本?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最新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共同制定公......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是怎么样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主要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其中,股东会是......

·在我国分公司法人章怎么办
      在我国分公司法人章怎么办理在日常生活当中,有些企业在发展的时候,因为经营得当,可能会不断的开设分公司。尽管分公司是属于总公司的一部分,但是......

·企业拆迁电线电缆补偿标准是什么?
      企业拆迁电线电缆补偿标准是什么?一、企业电力设施动迁补偿标准1、低压线路改移(0.4KV)每公里补偿30000元;线路加高木杆平均每根1000元,砼杆平均每......

·分公司能授权分公司签合同吗?
      分公司能授权分公司签合同吗?可以,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活动,分公司可以自......

·公司法人变更需要多少时间?具体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法人变更需要多少时间?具体的流程是什么?一、公司法人变更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

·对于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要赔偿吗
      对于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要赔偿吗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公司要给与经济赔偿。《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

·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是相对的,有些时候虽然想要给公司入股注资,但发现自己并不符合该公司的入股资格或者受到了其他的一些限制,这个时候就会想要通过......

·公司法章程的规定有什么?
      公司法章程的规定有什么?若让成功设立一个公司并让其正常运营,除了需要大量资金、公司实体建筑以及公司注册执照以外,更重要的是公司内部需要有一......

·住宅可以用来注册公司吗?
      住宅可以用来注册公司吗?在我国,不同类型的房屋那她的用途是不一样的,有住宅用房、商业用房等等,而要是打算开公司做生意的话,则此时需要先确定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