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公司有没有注册资本要求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分公司有没有注册资本要求一、 分公司有没有注册资本要求1、任何分公司都没有注册资本的概念。因为分公司只是总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他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的法律责任由总机构承担。2、与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一样的是,分公司也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但分公司营业执照上没有注册资本。3、分公司的执照是“营业执照”,不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具有法人资格,无需注册资本,也无需验资。4、分公司的办公经费、人员工资等费用是由总公司划拨的。分公司也有银行帐户的,总公司将预算打入分公司银行帐户,由分公司直接支付相关费用。二、成立分公司条件有哪些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三、分公司法律责任都有哪些《公司法》第14条第1款: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该条第4款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的保证无效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分公司虽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依据《民事诉讼法》第49条和《民诉意见》第40条,依法设立的分公司是"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诉讼资格。但诉讼资格不等于民事责任的承担资格,分公司的民事责任依据法律规定应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总公司来承担。此外,分公司也具有独立的缔约能力。
  
  
  


·企业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规定是什么?
      企业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规定是什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上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规定:“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1、纳税人申请......

·投资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投资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什么成立投资公司应具备的条件如下:1、投资公司是以自有资产进行投资,并以投资作为主要经营业务的公司。它不同于金融性信托投资......

·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职权有哪些
      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职权有哪些?公司法定代表人即公司在法律上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的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需要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来担任,同时也要满足依法......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有几种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有几种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有几种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程序是怎样的?一、公司受让股权召开公司股东会。研究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

·公司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
      公司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

·公司法人与股东的责任主要是什么
      除了一人独资公司,可以说如果没有股东也就不可能存在着所谓的公司法人,但法人制度是把公司的经营权和所有权严格的进行了区分。所以,公司法人与股东......

·股东会公司法有什么规定?
      股东会公司法有什么规定?公司上市了,要对所有大小股东负责,公司股东会是权力机构,也是向广大股东进行公司运行的公开透明化。但是许多有限公司对......

·合同主体是总公司分公司盖章?
      合同主体是总公司分公司盖章?由总公司盖章,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

·公司法最新全文的司法解释是怎么样的?
      公司法最新全文的司法解释是怎么样的?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司法长春不适用于当前的社会情况,因此我国政府对公司法不断的进行修订,同时,也不......

·怀孕期间公司合同到期公司有权不签约?
      现阶段的生活工作中,女员工在工作期间怀孕而被单位辞退的事情常有发生,这是不合法的,因为劳动法明确规定不得在怀孕期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合同到期......

·股东分红应缴纳的税包括哪些?
      股东分红应缴纳的税包括哪些?1、个人股东分红要缴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