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的验收程序是怎样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工程质量的验收程序是怎样的?在建筑工程完工后,为了保证建筑设计的安全性,以防质量不合格造成事后的麻烦,在工程结束后会由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进行工程的验收,检查质量是否有问题,以方便整改不合理之处,接下来带您了解一下工程质量的验收程序是如何进行的。
  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
  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是:先检验批、分项工程再分部工程,最后单位工程。各程序具体规定如下。(1) 按各检验批或分项工程的规定,对其检验项目进行全部检查,检查结果符合质量标准,该检验批或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2) 分项工程验收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必须坚持实测实量。对验收部位、验收项目、计量单位、允许偏差,抽查的点(件、处)数以及检查数量,检验方法和检查用的工具仪器等,都要坚持按照验收规程中规定执行。 按照上述规定抽查的分项工程质量,是确定分部工程质量的依据,也是确定施工处、施工班组施工质量的依据。分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不合格时,应及时进行处理或返工。返工的工程,应重新进行质量验收。由于设备、材料或设计缺陷造成施工人员无法处理的质量缺陷时,质量验收时可以酌情放宽。 分项工程所含各检验批的验收全部合格、分项工程资料齐全,该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3) 分部工程验收分部工程根据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结果进行,只评定合格一个等级。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全部合格、分部工程资料齐全,该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4) 单位工程验收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等级是鉴定单位工程质量的标准,也是考核建筑安装企业完成工程施工质量情况的依据。 单位工程根据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结果进行,只评定合格一个等级。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全部合格、单位工程资料齐全并符合档案管理规定,该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不合格者,应进行技术鉴定,严肃认真决定处理办法。返工的工程应重新进行质量验收。
  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条件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查合格,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2、分项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3、分部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分部工程(子分部)所含的分项工程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4、单位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单位工程(子单位)所含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单位工程(子单位)所含的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5、不合格工程处理综上所述,工程质量的验收程序是由建筑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保证地基和主体建设质量合格,最后将不合格的地方进行返修,达到设计要求以后即可验收。以上就是有关工程质量验收程序的全部内容,若仍有疑问欢迎详询寻求解答。
  
  
  


·一、劳动者工伤鉴定下来了怎么申请仲裁?
      一、劳动者工伤鉴定下来了怎么申请仲裁?劳动者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满意,可以递交材料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也不满......

·员工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怎么开处罚单
      员工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怎么开处罚单一、员工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怎么开处罚单用人单位可以对员工进行处罚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劳动者违约,另一种是劳......

·对女职工有哪些劳动保护规定
      由于女职工身体结构、生理机能的特点以及抚育子女的特殊需要,在劳动方面法律是给予了更多保护的。为此,我国还专门规定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那......

·实行计件工资的人是否有加班费
      实行计件工资的人是否有加班费计件工资制只是工资报酬计算的一种方式,它并不能改变法律对工作时间的法定标准。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

·遇上劳动争议可以仲裁吗?
      遇上劳动争议可以仲裁吗?在生活中我们总会遇上许多的问题,特别是步入社会后,工作问题是我们每个人都会面对的,近些年,对于劳动纠纷案件层出不穷......

·工伤事故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工伤事故的解决途径有哪些既然工伤事故已经发生了,那么此时最该做的就是积极的去处理工伤事故。对此,有一些具体的处理途径可能需要当事人了解清楚,......

·一、劳动合同到期代通知金会不会赔偿?
      一、劳动合同到期代通知金会不会赔偿?劳动合同到期如果不续签的话,一般没有代通知金,因为合同上面有明确的合同到期时间。但是如果没到期单位提出......

·水利工程质量合格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水利工程这是国家现在通过先进的科学技术,人为的调配天然形成的一些水资源,平时修建堤坝,水闸或者鱼道等这些都有着不同的质量上的要求,但是国家对......

·申请工伤认定沒有资料怎么办?
      天有不测之风云,危险无处不在,作为一名职工,在工作之中亦有可能发生意外伤害,这时候我们就需要通过申报工伤来保障我们的人身财产权利,但是申报工......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昆山工伤鉴定怎么做?
      工伤鉴定是您所知道的,但是咱们的现实生活中其实您都只知道需要做工伤鉴定却不知道具体应该怎么样去做工伤鉴定,因此许多人都在询问根据我国法律的规......

·在我国公司的劳动合同需要备案吗
      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当中最重要的凭证,公司在拟定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合同当中的主体条款除了要符合公司的章程以外,也必须要遵循国家的劳动合同法......

·一般工伤赔偿追偿权有吗?
      一般工伤赔偿追偿权有吗?雇主对雇员的人身安全负有保护责任,雇员在为其工作中受伤,雇主应按照《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承担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