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再婚房产继承的规定是怎样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再婚房产继承规定
  
  “两人婚后的共同财产的一半” “丈夫的婚前财产”=丈夫的遗产如果丈夫没有立遗嘱,那么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妻子,子女,父母。继承份额的多少也会考虑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照顾和付出的多少而适当加以调整。
  
  1、如果房子是现在夫妻的共同财产,原则上男方的遗嘱只能处理属于自己一半的房产;
  
  2、如果不立遗嘱,那么涉及男方的遗产,按法定继承,由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分继承;
  
  3、如果没有遗嘱,男方的孩子有权主张继承。
  
  二、法律条文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如果存款是您丈夫的婚前财产,则应当做为您丈夫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由相应的继承人继承;如果存款不是您丈夫的婚前财产,则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否则,该存款的一半应为您所有,其余的视为您丈夫的遗产,依法继承。
  
  2、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相当于生活费性质。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不属于遗产范围。对抚恤金如何分割法律无明确规定,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政策,享受抚恤金待遇的人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配偶;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您是死者的配偶,配偶之间有相互抚养的义务,您有权得到相应的抚恤金。
  
  丧葬费是用于对死者安葬之用,法律对丧葬费的分配也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是谁垫付的给谁,若有余额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夫妻一方死亡之后,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的,即使男方有遗嘱,也只能处理一半;如果不属于共同财产,有没有立遗嘱的情形,由直系亲属进行均分。故而,在分配继承问题时的难点问题是如何确定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一、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了怎么续约 房屋租赁续约分为两种情况:
      一、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了怎么续约房屋租赁续约分为两种情况:(一)原承租人要求续租时的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续租时出租......

·一、自书遗嘱没有房产证的可以进行遗嘱公证吗?
      一、自书遗嘱没有房产证的可以进行遗嘱公证吗?不可以的,遗嘱公证应提交的材料:1、遗嘱/遗赠人的身份证件(国内居民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港、澳......

·一、离婚多久可以贷款买房,需要怎样办理?
      一、离婚多久可以贷款买房,需要怎样办理?对于离婚后多久可以贷款买房,其实夫妻离婚与贷款买房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法律上并没有相应的规定。而是很多......

·已经租出去的房子可以抵押吗?
      已经租出去的房子可以抵押吗房屋出租是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使用权转让给房屋承租人的法律行为,房屋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由承租人享有;房屋抵押是在房......

·西安两限房申请条件
      西安两限房申请条件1、一限就是限制价格,限价不是死价,它的价格有个上线,也就是不论你卖多少,都不能超过这个价格。2、二限就是限制居住面积......

·网签购房合同有哪些要注意的
      网签购房合同有哪些要注意的网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第一,网签时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

·房屋中介费收取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中介费收取包括哪些内容?1、二手房买卖代理费:服务内容为房产政策咨询、需求登记、媒体发布、配同看房、谈判协调、签订中介合同等,收费标准为成......

·农村父亲去世房产继承权由谁享有?
      农村父亲去世房产继承权由谁享有?一、农村父亲去世房产继承权由谁享有?是否有继承权就要看实际的情况;《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租房合同到期后退房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
      租房合同到期后退房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押金是属于你的财产,房东必须无条件退换。正常途径:将房东起诉至人民法院,有押金条就行,不需要其他书面合......

·一、夫妻离婚后如何将房产分割变现?
      一、夫妻离婚后如何将房产分割变现?可以直接卖掉房产,并直接对资金进行分割即可,具体情况如下: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

·承租人自建房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是什么?
      一、承租人自建房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是什么?承租人自建房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是进行产权调换或同等价值的现金赔偿,对于农村的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来进行,农......

·单方可以卖共有房产吗?
      在我们的生活中,您可能听说过这样的事情:夫妻一方急需用钱或者是夫妻准备离婚,一方为了能拿到更多的财产而私自将房屋给卖了的情况。为此,不少人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