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夫妻离婚后如何将房产分割变现?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夫妻离婚后如何将房产分割变现?可以直接卖掉房产,并直接对资金进行分割即可,具体情况如下: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3、如果是婚前购房但存在共同还贷,但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时,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4、如果有贷款未还清,还要区别该房产本身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确定。如果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则未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如果属于一方婚前购买、婚内还贷的,则未还清的贷款作为该产权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经偿还的部分及其增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5、对于房产增值部分的补偿,可以根据房屋购置资金的来源及其在全部房价款中所占的比例来考量其分割原则。(1)一方婚前购房时交纳的首付款以及其个人偿还的贷款部分,该部分系不动产的自然增值,并非投资收益,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对应的房产增值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所有权人不仅应当补偿另一方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还应该补偿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夫妻离婚时,是需要按照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来对房产进行分割处理的,具体情况下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认定,如果对相关情况不能认定的,可以结合房产分割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避免出现房产分割纠纷和相关情况。
  
  
  


·大多数人购买房屋时都会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不过,安置房由于房
      大多数人购买房屋时都会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不过,安置房由于房价相对于商品房来说更低,也受到不少购房者的欢迎。安置房与普通商品房在上市交易方面......

·购房过程中解除合同后返还货款吗
      购房过程中解除合同后返还货款吗在按揭购房过程中,存在着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即购房者与开发商的房屋买卖关系和购房者(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的借贷关系......

·退房是购房者对所购房屋不满意时,经常会涉及到的一个问题。而对
      退房是购房者对所购房屋不满意时,经常会涉及到的一个问题。而对于这个问题一旦没处理好,就可能会给购房者带来不小的损失。那么,购房过程中,在已交......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履约保证金怎么约定?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履约保证金怎么约定?房屋租赁要签合同,合同里一般会注明房屋租赁双方个人信息、租房期限、租金、押金、保证金等信息,很多人在约定......

·浙江省农村房屋买卖是否合法?
      虽然浙江省进行了不动产的改革深化,但是浙江省农村房屋买卖不同于城镇房屋买卖一样自由,虽然,法律允许农村房屋买卖,但是农村房屋买卖会受到较多的......

·办理二手房产权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二手房产权证需要什么材料办理二手房产权证需要的资料很多,主要是需要双方提供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无房证明、房产证、土地证(或复印件)......

·找中介购买二手房有什么要注意的
      找中介购买二手房有什么要注意的1、不法中介通过在报纸、网络发布一些条件好、价位超值的虚假房源信息,引诱买房者上钩。待买房者表示买房时,就以现......

·一、无房产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
      一、无房产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无房产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

·一、现如今市场回迁房质量怎么样?
      一、现如今市场回迁房质量怎么样?回迁房质量是可以保证的,对后期居住没有影响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

·个人住房按揭管理办法
      贷款申请: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

·买房公摊面积包括哪些?
      买房公摊面积包括哪些?1、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拥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

·期房买卖合同范本
      虽然商品房尚未修建好,但只要开发商在取得了相应资质后,那么也是可以销售期房的。而购房者不管是购买期房还是现房,此时都必须要签订一份合同,即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