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以公司名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以公司名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股权转让是公司发展中很正常的现象,怎么办理股份转让,了解相关的办理程序对于公司的发展必然是有利的,那么以公司名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呢?也就是说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是否符合法律是否可以运行,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以公司名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公司不享有自身所有权,其所有者为股东,公司不能自卖。签订这样的合同属于主体不适合,根本无法履行相关变更手续。至于公司将取得的股权转让给他人,这没有任何法律障碍。但公司在该次受让中不能真正获得拟受让股权,再转让已无从谈起。
  
  二、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成立,由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_____币_________万元,投资总额_______币_________万元,实际已投资_____币________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__%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____币_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__%的股权以____币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账方式分____次付清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______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起诉。
  
  (六)有关费用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合营公司承担。
  
  (七)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经_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三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八)本协议签订之前,双方协商的任何内容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协议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合营公司留存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通过上文我你们可以得知,公司本身是没有权利去自卖,所以签这样的合同是没有法律的效益,股权转让效益在上文以大纲形式展示,需要签订的这个协议的可以参照上文。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新公司法出资期限有什么规定?
      新公司法出资期限有什么规定?国家为了更好地管理各公司,促进经济的发展,制定了公司法对公司的各个事项进行管理。公司法出台至今经过了多次修改,这......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是指什么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是指什么一、《公司法》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是指什么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

·有限公司可以招募个人股东入股吗?
      有限公司可以招募个人股东入股吗?可以,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东之间一定的信任为基础,所以其股东数额不宜过多。我国的《公司法》第......

·公司融资分红协议范本怎么写?
      公司融资分红协议范本怎么写?现在市场上的公司,基本上都没有全部控股在一人的情况了,大部分是通过融资吸纳大规模的资金,然后扩大公司的规模,优化......

·公司裁员提前一个月告知赔偿多少钱?
      公司裁员提前一个月告知赔偿多少钱?1、经济补偿金额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而定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

·投资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投资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怎样的公司法人其实就是指公司,公司有着合法的经营场所和独立承担法律风险的责任。一般情况下,公司法人是不会随意的进行变......

·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有哪些方法?
      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有哪些方法?一、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有哪些方法?增加注册资本,简称增资,是指依法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行为.增加资本的方式主要有......

·分公司营业执照申请是怎样的
      许多时候,公司为了扩展业务,扩大经营范围的需要,会在别的城市开设分公司进行业务经营。众所周知,开设分工是是需要申请营业执照的,这样才可以得到......

·电梯分公司能签维修保养合同吗?
      电梯分公司能签维修保养合同吗?电梯分公司无权签订合同,一般情况下由总公司授权或者直接签订合同,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

·个人公司法人代表需承担什么风险?
      个人公司法人代表需承担什么风险?法律将公司拟制为一个人,但公司并不能像一个自然人一样表达意志,故通过法定代表人这种形式来代为执行公司的意思。......

·所在公司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公司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当然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

·企业拆迁营业执照到期不补办有什么后果
      营业执照,是一个企业的一十分重要的证件,我们在进行营业的时候,营业执照是有一定的期限的,如果到期之后超过一定的期限没有申请延期,是会失效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