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关于双务合同后履行抗辩权的规定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我国关于双务合同后履行抗辩权的规定是什么?在当今这个社会,您再现实生活中所签订的合同通常来说都是双务合同,也就是说双方当事人都是有义务的,我国法律上有一个后履行抗辩权的概念,那么,我国关于双务合同后履行抗辩权的规定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我国关于双务合同后履行抗辩权的规定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一、后履行抗辩权
  其他法律相关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履行的权利。后履行抗辩权属延期的抗辩权,只是暂时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非永久的抗辩权。对方当事人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后履行抗辩权消灭,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行使后履行抗辩权致使合同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责任应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二、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包括哪些内容
  双务合同履行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即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其构成条件有: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该合同需由双方当事人同时履行;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不能适当履行合同。(二)不安抗辩权。即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不安抗辩权的发生,需基于双方合同,当事人之间具有对价关系。情形变化主要包括:经营状况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等。《合同法》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三)先履行抗辩权。即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先履行抗辩权的发生条件:需基于同一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合同需由一方当事人先为履行;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已到履行期的应当后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合同的权利;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适当履行合同造成根本违约,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的权利;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适当履行构成部分履行,对方当事人有权就未履行部分拒绝给付,只对其相应给付。您也可以说是先履行抗辩权,也就是双方有先后履行的顺序,一方不先履行,另一方就不用履行。如果您对于我国关于双务合同后履行抗辩权的规定是什么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他们会给出非常专业的意见。
  
  
  


·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将一些事项委托代理给他人处理,比如买卖二手房中,委托代理的情况很普遍。一旦代理人超过权限......

·合同到期续签规定以及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合同到期续签规定以及遵循的原则是什么一、劳动合同到期续签规定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进行,......

·合同不续签但还在单位上班怎么处理?
      合同不续签但还在单位上班怎么处理?一、合同不续签但还在单位上班怎么处理?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续签,劳动者还在继续工作,按......

·如果合同到期公资怎么发?
      现在工作您都会签署合同,合同有始有终,当不再和公司继续签署合同,合同到期公资怎么发?如果公司在合同到期之后拖欠工资或者克扣工资应该怎么办了?当......

·起诉合同有效能否一并请求履行合同
      起诉合同有效能否一并请求履行合同?不能,要先确认合同有效,才能请求履行合同,如果合同本来就是有效的,可以直接请求对方履行合同。确认之诉是不可以......

·合同到期不给办离职手续该如何处理?
      在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我们首先会进行续约与不续约的选择,选择不续约的便会办理离职手续,交接工作,然后离职。这个时候,如果合同到期不给办离职......

·从合同义务与附随义务的区别有哪些?
      从合同义务与附随义务的区别有哪些?合同附随义务,是合同义务的扩张,指合同当事人按照约定全面履行给付义务的同时,必须履行通知、减损、协助、保密......

·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无效就也无效吗?
      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无效就也无效吗?合同分为主合同和从合同,如租房合同和押金合同。而且现在签合同的时候,很多时候都有从合同。主合同和从合同是相......

·合同应具备的内容有哪些?
      合同应具备的内容有哪些?不管是书面合同还是口头合同,合同肯定是有一定内容的,而这个内容也就是当事人之间协商约定好的。但就合同而言,内容比较......

·一、我没签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我没签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因为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

·赠与合同的撤销的介绍 一、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基本规定
      赠与合同的撤销的介绍一、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基本规定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依据自己的意志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即《......

·私募基金合同里能否写明保本保息?
      私募基金合同里能否写明保本保息?一、私募基金合同里能否写明保本保息私募基金承诺保本属于违规行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