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强险保险费是多少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交强险保险费是多少钱一年
  
  交强险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简称,交付给保险公司的保险金额是是根据法律强制规定交付的,不得根据当事人意愿决定,其分类依据最主要是根据车辆种类,接下来将由的我们为您介绍有关知识。
  
  一、交强险的概念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的,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车型号的交强险价格也不同,主要影响因素是“汽车座位数”。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二、基础保险费的计算
  
  1、一年期基础保险费的计算
  
  投保一年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中相对应的金额确定基础保险费。
  
  2、短期基础保险费的计算
  
  投保保险期间不足一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按短期费率系数计收保险费,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具体为:先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中相对应的金额确定基础保险费,再根据投保期限选择相对应的短期月费率系数,两者相乘即为短期基础保险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浮动因素和浮动比率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52号)执行。
  
  保险费的计算办法
  
  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解除保险合同保费计算办法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解除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应按如下标准计算退还投保人保险费。
  
  1、投保人已交纳保险费,但保险责任尚未开始的,全额退还保险费;
  
  2、投保人已交纳保险费,但保险责任已开始的,退回未到期责任部分保险费:
  
  退还保险费=保险费×(1-已了责任天数/保险期间天数)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款
  
  三、续保保险费率的计算
  
  续保保险费率的上浮或者优惠,与上一年度的出险次数及报赔金额息息相关。
  
  对于交强险来说,费率浮动因素及比率如下:
  
  1、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0%
  
  2、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20%
  
  3、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30%
  
  4、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0%
  
  5、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0%
  
  6、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30%
  
  交强险的付费和车的种类以及车的限载人数息息相关,如家庭自用5座第一年1050元,企业非营运5座第一年1000元,非营运企业7座第一年1190元,因此在交付交强险时应该了解清楚自己的车型,避免多交少交的情况。如果您对此怀有疑虑,请致电的专业律师。
  
  


·交通事故的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法律规定有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不能私了,而此时如果双方无法调解的话,则建议最好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官该怎么确定呢?我们整理......

·酒后驾车撞死人逃逸怎么处罚
      我们都知道,酒驾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当喝醉了酒驾车过程中不幸撞死了人,是要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如果撞人后,车主又在惊慌失措的情况下逃逸了,应该怎......

·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怎样的
      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怎样的交通事故导致第三方人员受伤或死亡的,在购买了交强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就要在责任限额内对受害的第三方进行赔偿。那......

·对方延期交房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吗?
      对方延期交房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出......

·我国法律对酒后驾车行为按照体内血液酒精含量的不同确定了两个认
      我国法律对酒后驾车行为按照体内血液酒精含量的不同确定了两个认定标准,用以区分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两种情况,其中,饮酒驾驶的驾驶人体内血液酒精......

·货车驾驶员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货车驾驶员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

·酒后驾车是在交通法规中处罚比较严重的一种违规行为,因为酒后驾
      酒后驾车是在交通法规中处罚比较严重的一种违规行为,因为酒后驾车是十分危险的行为,一般都会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发生必然会给受害者和肇事者带来巨......

·引发交通事故的因素有哪些
      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因为驾驶者的不小心或违章行为造成的。现实中,我们了解清楚引发交通事故的因素有哪些,其实对事故的预防是有所帮助的。针对这......

·签订劳动合同,辞职要交违约金吗?
      签订劳动合同,辞职要交违约金吗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不需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规定,转正以后的员工如需辞职,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

·车辆盗抢险保额是怎么计算的
      车辆盗抢险保额是怎么计算的一、车辆盗抢险保额的计算方法是什么盗抢险的保险金额由您和保险公司在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实际价值是指用新车......

·现在的网络技术比较发达,供人们即时交流的软件种类也比较多,为
      现在的网络技术比较发达,供人们即时交流的软件种类也比较多,为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为犯罪行为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很多诈骗案件在通过网络聊天软件......

·吉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非常常见,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就是许多人关注的焦点。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不是一个绝对化的标准。是依据事故发生时间、该地域的平均收入水平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