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拘留国家赔偿怎么计算时间?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如果在行使职权过程中,造成他人的人身安全损害或者是财产损害的,那么按照规定应该给予受害者一定的国家赔偿,在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中都有国家赔偿的规定,生活中,发生违法刑事拘留违法了自身利益的,公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依法申请刑事拘留国家赔偿,审核通过后就可以获得刑事拘留国家赔偿。
  
  一、刑事国家赔偿的范围
  
  《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二、刑事拘留国家赔偿法律规定
  
  1、公民被错误拘留,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三、刑事拘留国家赔偿时间计算
  
  1、我国《国家赔偿法》对国家赔偿的起赔时间有明确规定:
  
  第三十七条 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
  
  2、对于未超期的羁押时限是否计入赔偿天数的问题,新国家赔偿法没有明确规定。
  
  根据我国的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只要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刑事拘留国家赔偿是可以申请的,而且刑事拘留国家赔偿的金额按照当地上一个年度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所以刑事拘留国家赔偿的金额无法没有统一规定。不过无论因为什么申请国家赔偿,都必须在规定的国家赔偿范围内才可以获得赔偿,国家赔偿都应该申请审核通过之后才可以获得。
  
  


·如果夫妻两人都同意离婚
      如果夫妻两人都同意离婚,已经商量好怎么分割共同财产和处理相关的债务,但是,关于孩子的抚养协议上面产生了争执纠纷,这样的情况下是不能签订离婚协......

·事实婚姻指的是什么?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男女住在一起,一起生活,有的甚至了几十年,但他们并没有结婚,而且很多外人看来,他们就是夫妻,虽没有登记结婚,但也和夫妻没有......

·二婚夫妻遗嘱范文的基本格式是什么?
      二婚夫妻遗嘱范文的基本格式是什么一、二婚夫妻遗嘱范文的基本格式是什么?遗嘱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为了,特请和......

·夫妻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怎么办?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有四种情形:1.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无过错方以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

·离婚损害赔偿怎样举证
      在离婚损害赔偿的案件中,很多无过错方很难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证据如婚外性行为的证据,为此因无过错方举证不合法,法院对离婚损害赔偿不支持。那么,离......

·离婚后男方抚养孩子该如何进行争取
      离婚后男方抚养孩子该如何进行争取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生活当中夫妻双方在离婚以后,大多数的夫妻都是想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的。......

·离婚孩子抚养权分配原则是什么?
      对于离婚双方来说,孩子都是心头肉,谁都想拿到孩子的抚养权,亲手将孩子抚养长大。由此引发的民事诉讼也比较多,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的时候,会参考基......

·一、离婚夫妻之间财产如何分配?
      一、离婚夫妻之间财产如何分配?按照民法典规定,夫妻财产可分为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离婚开庭当天不宣判吗?
      夫妻双方如果决定离婚,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也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实践中多数夫妻还是会选择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程序相对来说更为简单。但如果双方有不可......

·起诉离婚得多久能判离婚
      起诉离婚得多久能判离婚法院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

·一般第一次起诉离婚可以离掉吗?
      原告史xx。被告万xx。史xx与万xx为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xxx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史xx及委托代理......

·一、关于婚姻财产分割多少时间可以重新提出?
      一、关于婚姻财产分割多少时间可以重新提出?根据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之规定:“离婚协议中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