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肇事中的责任分为哪几种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交通肇事中的责任分为哪几种
  
  在交通肇事的情况下,肇事一方承担交通方面的责任,这是显而易见的事情。但除此之外,交通肇事中的责任还有哪些呢?相信在这方面,很多人就搞不清楚了。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交通肇事中的责任分为哪几种。
  
  一、交通肇事民事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交通肇事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交通肇事罪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其他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我们仔细总结了一下,关于交通肇事中的责任分总共有三种,即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其中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是肯定有的,对于刑事方面的责任,则一般要在实际构成了刑事犯罪之后,才会涉及到这方面的责任。而不是说只要交通肇事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股东会决议是怎样的
      关联方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关联方交易是一种独特的交易形式,具有两面性的特征,那么关于关联交易股东......

·违停停车包括哪些情形 违章停车怎么处理
      违停停车包括哪些情形违章停车怎么处理违停其实也就是指违章停车的行为,在城市中机动车出现违停的情况比较多,而这严重阻碍了城市的正常交通秩序,我......

·一、交通事故交强险伤残赔偿范围主要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交强险伤残赔偿范围主要有哪些?1、交通事故交强险伤残赔偿范围主要有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

·一、市交通事故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一、市交通事故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是什么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

·发生交通轻微伤怎么处理?
      发生交通轻微伤怎么处理?一、发生交通轻微伤怎么处理?发生交通轻微伤双方主体可以协商确定赔偿金,交通事故轻微伤,伤者可以要求医疗费,营养费与......

·浙江农村回迁房可否上市交易?
      浙江农村回迁房可否上市交易?农村回迁房一般是乡产权,不能随意上市交易回迁房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

·开车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多少年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

·取保候审能买火车票外出吗?
      取保候审能买火车票外出吗?一、取保候审能买火车票外出吗?取保候审期间并不禁止购买火车票,但需要经过执行机关同意。如果私自外出,公安机关就会......

·互联网平台交易中的监管有哪些
      互联网平台交易中的监管有哪些我国应当根据网络交易的整体性、统一性、信息化等特点,反思传统的属地管辖模式,建立以大型交易平台所在地的专门机关监......

·酒后驾驶非机动车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酒后驾驶非机动车事故责任怎么划分?不仅有酒后驾驶机动车,也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酒后驾驶是非常危险的事情,很可能发生交通事故,那么酒后驾驶非......

·涉嫌交通肇事逃逸怎样量刑
      交通肇事逃逸量刑标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按《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

·轻微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轻微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应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