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机动车牌照新规定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机动车牌照新规定有哪些
  我国机动车主要分为汽车、摩托车、电动车以及拖拉机等等。机动车对于我们的生活和工作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为了维护道路的安全和规范交通运输,我国对于机动车采取了一些列的管理规定。例如,目前我国政府依法制定了机动车牌照新规定,这将更加有利于促进机动车的规范行使和管理。
  
  机动车牌照新规定有哪些
  
  2017机动车号牌管理新规定,机动车号牌管理改革,将增加多项惠民措施。近日,公安部部署启动机动车号牌管理改革,推广应用全国统一选号系统和号牌生产管理系统,新管理办针对之前有三大变化,并将于2017年6月20日正式在全国范围实施。
  
  一、放宽保留年限
  
  使用一年就能使用原号牌
  
  按照旧政策,原机动车所有人要想保留原机动车号牌,必须使用原机动车超过3年,而按新政策,原机动车所有人使用1年后即可保留原车牌号牌。同时,新政策还规定将原机动车转移、注销或迁出的原号保留时限由6个月内延长至1年内,也就是说以前你不要这辆车了,车管所会为你保留号牌号码6个月的时间,6月20日开始,则延长至1年,1年内,只要你想再次使用原号牌,都可以去车管所办理。此外,若原机动车所有人已经将号牌使用一年及以上,购买二手车后,也可选择使用原号牌号码,或申请使用新的号牌号码。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原机动车所有人1年内没重新使用原号牌,该号牌将重新向社会公开发放。
  
  二、扩大选号范围
  
  “10选1”变为“20选1”
  
  以前,不管是窗口选号,还是互联网选号,除自编自选外,随机选号的数量都是“10选1”,为扩大随机选号的范围,提高号牌的可选性,新政策指出,6月20日起,随机选号的数量从“10选1”扩大为“20选1”。其中,需指出的是,想要网上选号的机动车所有人,需注册并登录“12123”平台,同时,为保证信息的真实可靠,选号的功能只对面签过的机动车所有人有效,也就是说还未去未面签的机动车所有人需先去车管所面签后才能进行选号。
  
  三、加强号牌管理
  
  新的号牌将拥有唯一标识
  
  为实现号牌唯一性和可溯源性,进一步提高查处和打击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信息化、精准化能力和水平,按新政策规定,6月20日起,我省号牌制作中心将对以后新制作的号牌签注生产序列标识和二维码,实现机动车登记和号牌制作的一一对应,让生产序列标识和二维码成为该车牌的唯一“身份识别”,从而加强对号牌的规范化管理,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如今市面上的车辆越来越多,那么对于车辆的管理就要更加严格。目前国内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已经实施了限购限行政策,而在此环境下车牌照的选择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消费者的购买决定,此次新办法的推出扩大了号牌选择和保留的灵活性,无疑对于一直不能用“老车牌号”的二手车的市场流通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综上所述,我国制定的机动车牌照新规定主要包括放宽保留年限,扩大选号范围,以及加强号牌管理。该新规定将在2017年6月20日实施。从此,机动车牌照使用一年就能使用原号牌,选号范围变成20选一,新的号牌将有唯一的标示。我们相信通过此次规定,机动车号牌管理将更加科学化、合理化。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10级赔偿项目有哪些
      劳动者在外出办公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10级伤残,这时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虽然10级伤残是伤残等级中最轻的,但是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即使是10级伤......

·交通事故中交强险都赔偿哪些
      交通事故中交强险都赔偿哪些国家规定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包括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

·河北省交通伤残标准2023年怎么规定赔偿额的?
      河北省交通伤残标准怎么规定赔偿额的?河北省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

·业主不交物业费有什么后果
      如今的小区都是由专门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的,当然,这也需要小区的业主们按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交纳相应的物业费。但有的情况下,可能......

·一、交通事故颅脑损伤后住院又跌伤要赔偿什么?
      一、交通事故颅脑损伤后住院又跌伤要赔偿什么?1、医疗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

·股权转让交多少印花税
      股权转让交多少印花税目前,股权转让缴纳印花税主要分两种情况:1、根据财税[2005]11号文件规定,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

·交通事故至人死亡追究刑事责任吗
      交通事故至人死亡追究刑事责任吗1、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其违章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

·醉酒驾车判刑多长时间?
      醉酒驾车判刑多长时间?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最高量刑是6个月拘役。但是,醉酒驾车又酿成了其他的危害后果,侵害了不特定群体的利益,涉嫌以危险......

·一、交通事故人伤向保险公司索赔的程序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向保险公司索赔的程序是什么?1、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报案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开车到保险公司......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负全责,原因如下: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负全责,原因如下:1、根据交通法规定,事故责任划分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

·交通事故残疾鉴定费用谁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
      交通事故残疾鉴定费用谁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责任方最后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

·一、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一、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误工费4、护理费5、交通费6、住宿费7、营养费8、残疾辅助器具费9、残疾赔偿金10、被抚养人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