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卖方要怎么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出售二手房注意事项包含诸多方面,主要有选择中介、报价、看房、签约、合同、中介费、定金、过户、还款等方面。二手房交易关乎买卖双方的切身利益,因此在签订的时候要小心谨慎。实践中要是针对房屋卖方的话,该怎么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比较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卖方要怎么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1、将房屋的物理状况和权利状况如实告知买方,最好在合同中写下来。2、提供三项证明,即如有共有人须提供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如有抵押,则提供已经书面通知房屋抵押权人的证明,如该房已经出租,则提供房屋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3、交易流程必须与房款支付挂钩,即确保在房屋过户前后拿到房款。4、有时买卖双方在成交入住后仍会有纠纷。这些纠纷主要集中在一些细节问题上,诸如维修基金、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等。由于买卖双方缺乏房屋交易的经验,在交易过程中往往比较注意房款、中介费等比较大的费用,但在某些细节问题上则不甚关注。如果这些细节问题在签定合同前就事先约定好了,就不会产生这些“后遗症”了。
  二、卖二手房应注意什么
  
  1、不要轻易提前交房
  在交易过程中,有些购房者可能会提出各种理由要求在办妥过户手续前入住。专家提醒,即使签了购房合同,在过户手续没有办妥之前,对于提前交房的要求屋主还需思量。虽然现在办理产权过户的时间已经大大缩短,但是仍需要15天左右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还是有可能产生一些纠纷。纠纷发生后,由于现行法律以“保护现居住者”的权益优先,因此可能会给屋主带来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2、尽量取得放款承诺
  签约时,买方通常只支付首期款,余款待过户后由银行支付。但银行只根据买方指示付款,如在房屋过户后、银行放款之前,买方取消了贷款,则银行自然不会再放款给卖方,故卖方最好能取得买方贷款银行的放款承诺。在二手房买卖中,在不同的位置上,需要注意的地方不同,同时在实际签订合同的时候,预防的风险也不太一样。而作为房屋卖方在实际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时候,可以适当参考一下上文的内容进行。当然,其中要注意什么,我们也一并作出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二房东赶走租客合法吗?
      二房东赶走租客合法吗?一、二房东赶走租客合法吗?如果没有签过什么合同,或者合同到期,是有权力的;(一)、租房子需要注意的事项:1、关于......

·租房中介违约怎么办
      当今社会,很多人租房的时候由于找不到合适的房源,往往就喜欢通过中介来租房,但是在租房过程中,如果由于各种原因,中介违约了,这个时候您知道该怎......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

·按揭买的房子可以提前还款吗
      可以。房贷是可以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房贷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1、全额提前还清,就是把所欠房贷一次性还清。2、提前偿还部分房贷,可分为两种:一种是......

·由于现在的很多房子都是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的,而需要偿还银
      由于现在的很多房子都是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的,而需要偿还银行的贷款年限也比较长。有的人在房子贷款尚未还清的情况下,可能就想要将房子出售,那......

·男方出房,女方出装修,离婚怎么分割?
      男方有房有车,在婚恋市场往往是加分项,有些地方也有男方出房子,女方出装修和车子等习俗,然而,当一段婚姻走到死路,同时也伴随着财产的分割。首......

·广东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广东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广东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

·协议离婚房子怎么过户手续?
      离婚后房子该怎么过户呢?相信是很多离婚当事人考虑的问题,对于协议离婚房子怎么过户手续问题,其实也并不难,要分按揭贷款未到期和还清两种情况,需......

·《房屋认购意向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购房人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房屋认购意向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因而是合法有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

·在我国注销他项权证房产局怎么办
      在我国注销他项权证房产局怎么办我国公民在用自己的房屋做抵押贷款向银行贷款,有些民间借贷也是存在抵押房产的情况,但是为了方便双方以后的债务债权......

·股东房子租给公司是否需要写协议?
      股东房子租给公司是否需要写协议?一、股东房子租给公司是否需要写协议?股东房子租给公司是需要写协议的,因为虽然说公司的股东和相关的公司人员的......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租房的表现形式是非常多的。就拿大家生活当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租房的表现形式是非常多的。就拿您生活当中比较常见的一些门面房来说,许多门面房上面都粘贴的有简单的转出声明。转租也是房屋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