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男女申请结婚的条件都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男女若想要成为合法有效的夫妻,则就要按照我国的规定办理相应的结婚登记手续。而此时办理结婚手续,就需要当事人都满足《民法典》中规定的结婚条件才行。那具体来说男女申请结婚的条件都有哪些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男女申请结婚的条件都有哪些
  
  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的条件:
  
  1、 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 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顾;
  
  3、 男女双方均无配偶;
  
  4、 男女双方无直系血亲关系或者无三代旁系血亲关系;
  
  5、 男女双方均无法律规定不准结婚或暂不准予结婚的疾病。
  
  二、申请结婚的材料有哪些?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持下列证件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
  
  1、 户口证
  
  2、 身份证
  
  3、 如果是离婚的还应提供离婚证明;
  
  5、 如果是丧偶的还应提供死亡证明,上缴原结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是指民政部门。
  
  只有符合结婚条件,出具合法的申请结婚证明材料的男女双方在民政部登记,经审核符合结婚的有关规定,取得结婚证的婚姻才是合法的婚姻。
  
  三、婚姻登记机关是哪里
  
  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是:办理婚姻登记;出具婚姻关系证明;依法处理违法的婚姻行为;宣传民法典律,倡导文明婚俗。
  
  要是不符合《民法典》中规定的结婚登记条件,此时即使提出了结婚申请,最终也是不能领取到结婚证,成为夫妻的。至于法律中规定的男女申请结婚的条件,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需要注意的是,在结婚条件中分为了积极条件和禁止条件,其中禁止条件就包括双方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或者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当然,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一般离婚诉讼律师费多少钱?
      无论是在协议离婚还是进行诉讼离婚,此时当事人是否请律师,可以结合自身的情况作出选择,法律对此并没有作出强制性要求。也就是说可以请律师也可以不......

·男方诉讼离婚有什么限制吗?
      离婚时双方的事情,男方女方都有起诉离婚的权利,可是法律规定了在女方特定时期,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那到底男方诉讼离婚有怎样的限制呢?而在男方......

·离婚后前妻一直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我国法律对于离婚夫妻支付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离婚时,一般为抚养子女一方需要承担一定数额的抚养费。可是,有人在离婚时就会遇......

·一、事实婚姻彩礼钱可以要求退回吗?
      一、事实婚姻彩礼钱可以要求退回吗?符合法定条件的彩礼可以退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

·军人离婚孩子一定会判给母亲吗
      对于现役军人的婚姻,我国法律中是进行了较多保护的。但在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方面,其实与普通婚姻的处理是一样的。那么军人离婚孩子一定会判给母亲吗?针......

·一、离婚协议上写的探视权具体应该注意哪些内容?
      一、离婚协议上写的探视权具体应该注意哪些内容?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

·遗弃孩子离婚能获得抚养权吗
      现代社会夫妻感情破裂的大有存在,对于夫妻离婚之后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也就存在着很大的争议,比如会有多种情况发生,有夫妻双方女努力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未婚子女抚养起诉书的格式是什么样的?
      未婚子女抚养起诉书的格式是什么样的?未婚生子虽然在现代社会中不再是天大的丢脸事,但在一些家庭中,还是严格禁止的。只是如果此类事件发生,可能......

·现在我们国家对于未婚先孕是不支持的
      现在我们国家对于未婚先孕是不支持的,但是在生活中未婚先孕的案例其实也不少。农村基本上都是很早就结婚然后生孩子,到了可以领证的年龄再去领证,其......

·假如夫妻关系不顺利
      假如夫妻关系不顺利,其中有一方十分想与对方离婚,但这个时候对方却不见得也想要离婚,那么当事人应该怎么办?此时可以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实现目的,那......

·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如何
      夫妻的财产分为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实际中有的夫妻为了把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分的明确,就会在婚内签订一份财产协议,那么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如何......

·基层法院有国家赔偿案件吗
      基层法院有国家赔偿案件吗申请国家赔偿的确认违法案件由赔偿义务人的同级别人民法院进行管辖。相关规定第一条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