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遭遇交通事故后要怎么处理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交通事故是生活中的常见现象,了解如何处理交通事故很有必要,那遭遇交通事故后要怎么处理?事故现场是第一手证据,需要进行合理有效的保护,那交通事故现场如何保护?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分别进行阐述,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一、遭遇交通事故后要怎么处理
  
  1、立即停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停车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信号灯,如夜间事故还需开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还须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保持头脑清醒,要镇定,切记不要慌张。
  2、及时报案。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拨打“122”电话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执勤交警报案,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在警察来到之前不能离开事故现场。必要时,在报警的同时也可以向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中心以及消防部门呼救、求援。
  3、抢救伤者。如事故中有人受伤,应设法送医院抢救治疗,除轻伤本人拒绝去医院诊断外,一般可以拦搭过往车辆或通知急救部门、医院派救护车前来抢救。对于能现场采取抢救措施的,应尽最大努力抢救。在无过往车辆或救护车的情况下,也可动用肇事车将伤员送医院抢救,但要将肇事车各个车轮的着地点以及伤员倒位描出,做好标记,并要留人员看护现场。
  4、保护现场。保持现场的完整性,能够获得事故发生时的原始证据,对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及事故责任的认定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交警到来之前应当保护好现场,除非因抢救伤者和财产需要,不得擅自移动现场肇事车辆、伤者、物品等,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如遇下雨、刮风等天气,应就地取材,用塑料布、席子等物将痕迹盖起来保护好。如有必要,当事人可以用绳索等设置保护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避免现场遭受人为破坏。标围现场时,应尽量做到不妨碍交通。如果车辆通行确实有可能使现场受到破坏和危及安全时,可以暂时封闭现场,中断交通,待交警到现场勘察完毕后,再行疏通。
  5、做好防火防爆措施。为了防止事故的扩大,驾驶员首先应关掉车辆的引擎,消除其他可以引起火警的隐患。不要在事故现场吸烟,以防引燃易燃易爆物品。载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事故时,要及时将危险物品的化学特性,如是否有毒、是否易燃易爆、是否腐蚀性及装载量、泄漏量等情况通知警方及消防人员,以便采取防范措施。
  二、交通事故现场如何保护
  1、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事故处理人员尚未到达现场之前,必须互相主动出示证件,证明身份、姓名、单位,以防有人为逃避责任乘乱溜走,给现场勘查和事故处理带来麻烦。2、当事人设法保护现场。保护现场是保证现场勘查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客观准确材料的前提,也为准确地认定事故责任,依法处理交通事故创造有利条件。3、交通参与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步应当,不论损失大小,首先必须要停车,保护现场。然后根据损失的大小确定下一步应当做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交通事故频发,您很有必要了解清楚遭遇交通事故后的处理内容。而在实际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也提醒各位当事人能够小心注意,以免给自身利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而要是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事故才好,建议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二手房交易中的风险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进行二手房买卖的,通......

·上海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中最新修改部分内容有什么?
      对于融资融券的实施是需要严谨有效的法律规定来维持整个证券市场的稳定以及安全性的,所以我国对于制定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是非常重视的,几乎每年都......

·商品房交房标准包括什么?
      商品房交房标准包括什么?一、商品房交房标准包括什么?(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2)工程质量符合国......

·组织传销罪罚款什么时候交
      看具体情况定。法院在判处罚金时会在判决书中写明罚款缴纳时间,当事人须按判决书中的指定期限到审理案件的法院缴纳。《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

·乱停车怎么处罚?
      乱停车怎么处罚?分几种情形?违法停车不仅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妨碍了他人的交通通行,更会给自己造成不便。每个人都要提高个人的素质,在不违法的......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可以判缓刑吗?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可以判缓刑吗?在判断交通肇事逃逸是否能适用缓刑的时候,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一)、首先,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人主观上......

·未投交强险致人死亡该怎么办
      未投交强险致人死亡该怎么办一、未投交强险致人死亡该怎么办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

·一、上班路上交通事故摔伤算工伤吗?
      一、上班路上交通事故摔伤算工伤吗?上班路上交通事故摔伤算工伤,很多人都知道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算工伤,但是细细划分下来,上下班途中......

·发生连环撞车怎么划分责任
      连环撞车怎么划分责任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一、交通事故后病历重要吗?
      一、交通事故后病历重要吗?病历肯定是很重要的,可以证明受伤的事实;在处理时就应该要赔偿: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

·一、出租车维修误工费怎么赔?
      一、出租车维修误工费怎么赔?按照出租车的每日实际收入乘以误工天数,然后再乘以你的责任比例。如果数目合适,你就给,如果你觉得要的太多,可以要求......

·交通事故抚养费的起算时间是从定残日算还是受伤日算?
      交通事故抚养费的起算时间是从定残日算还是受伤日算?交通事故抚养费的起算时间是从定残日算还是受伤日算?交通事故抚养费的起算时间就是会从定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