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的现场调查是怎样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对事故现场做出调查肯定是必不可少的,毕竟现场会遗留下来很多的证据,这对事故的处理是尤其重要的。那实践中,交通事故的现场调查是怎样的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交通事故的现场调查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属于交通事故,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对经过调查不属于交通事故的,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或者告知当事人处理途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交通警察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表明执法身份,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向当事人发送联系卡。联系卡载明交通警察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
  
  急救、医疗人员到达现场的,由急救、医疗人员组织抢救受伤人员,交通警察应当积极协助。
  
  交通警察调查交通事故现场时,应当全面、及时地收集有关证据。现场调查内容包括: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及装载情况;
  
  (三)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四)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或者意外情况;
  
  (五)与交通事故有关的道路情况;
  
  (六)其他与交通事故有关的事实。
  
  勘查交通事故现场,应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采集、提取痕迹、物证,制作现场勘查笔录。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交通事故应当进行现场摄像。
  
  现场图应当由参加勘查的交通警察、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无法签名以及无见证人的,应当记录在案。
  
  交通警察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工作证及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验明身份;对当场难以查实身份的肇事人,可以依法传唤。交通警察可以依法对肇事车辆、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肇事人、其他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或者讯问。询问或者讯问时,应当根据需要问明交通方式、驾驶人和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机动车驾驶证号、准驾车型、领取机动车驾驶证日期、驾驶经历,驾驶前活动、休息、餐饮情况、驾驶时身体状况,所驾车辆状况、保险情况,行驶路线、驾驶时间、行驶速度,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临危采取的措施及主观心态等与交通事故有关的情况。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调查交通事故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立案侦查,并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发现当事人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有关部门。
  
  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当事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至作出处罚决定为止。
  
  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将车辆移至指定的地点并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办理。
  
  二、对交通事故现场图有异议怎么办
  
  现场图是交通事故处理人员在勘查事故现场时,按照标准图形符号绘制的记录交通事故现场有关情况的示意图。
  
  现场图绘制的是否准确,关系到事故责任的认定,因此当事人必须提起重视。对于现场图有异议的,当事人在事故现场可以提出异议,也可以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提出。
  
  1、当事人在事故现场可以提出异议。当事人在事故现场如发现事故现场图不实际不符的,应当立即提出,要求更正,或者要求有关人员进行解释。当事人是否在事故现场图上签字,不影响到现场图的效力。
  
  2、当事人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可以提出。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对现场图有异议的,仍有权提出异议,但应当负举证责任。至于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现场图有异议能否申请行政复议这个问题,答案应当是否定的。交警制作现场图是公安机关的调查行为,并不是一种。根据行政复议法,只有对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才可以申请复议。因此当事人向交警提出异议而交警不予采纳时,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但可以向信访部门申诉。
  
  在当事人因对公安部门的行政处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或因对交通事故的赔偿不服而提起民事诉讼的,现场图是一份极其重要的证据。但如果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也可以推翻现场图认定的案情事实。
  
  这是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毕竟需要经过调查之后,才能实际对事故责任做出划分,这样当事人才能根据划分的结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一、醉驾交警移交检察院嫌疑人要去吗?
      一、醉驾交警移交检察院嫌疑人要去吗?醉驾交警移交检察院嫌疑人要去。1、醉驾案件,全称为危险驾驶罪,属于刑事公诉案件,必须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

·一、对方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罚?
      一、对方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罚?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一)进行医疗事故责任鉴定需要准备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

·不同的车险公司
      不同的车险公司,在理赔误工费的计算上是不一样的。车险理赔误工费考虑的因素有很多,车险公司可能会考虑到受害人的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还会考虑受害......

·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是什么?
      道路上车多人也多,在行使的过程中稍有不慎就可以能发生交通意外事故。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会依法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事故双方按照各自所负的......

·对于肇事逃逸车怎样处理?
      对于肇事逃逸车怎样处理?肇事逃逸车主不来处理的情况下,受害者只能申请法院保全,由法院扣押其车辆。赔偿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内赔偿(假......

·个人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以及注意事项
      我们知道现下二手房的买卖大热,不用长期贷款,减少债务的情况下,在未来的一段时间仍具有很大的市场潜力,那么无论是作为房主还是买家,也无论是否通......

·车祸对方不赔付怎么办?
      车祸对方不赔付怎么办?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一方需要承担赔付责任,实际中存在一些老赖,就是不赔付。很多受害方就知道怎么处理了,所以,我们......

·一、出租人逾期交房承租人解除合同怎么要求赔偿?
      一、出租人逾期交房承租人解除合同怎么要求赔偿?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进行房屋的租赁时,出租人要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是非常重要的,......

·驾驶人员醉酒驾驶怎么交罚款?
      驾驶人员醉酒驾驶怎么交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

·入职需要提交的资料有什么
      每当大学生毕业季,大量的学生就会从各大院校转向招聘市场。如果被企业选中的话就会通知你进行面试,如果面试也通过的话就可以去企业就职了。您需要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