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管理人不能解除以房抵债合同,债务人必须继续履行以房抵债合同向债权人交付抵债房屋?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当然不是。虽然管理人不能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解除以房抵债合同,但是《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如果继续履行以房抵债合同,向债权人交付抵债房屋,无疑会构成个别清偿。因此,对于以房抵债合同,管理人可以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从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的角度解除以房抵债合同。

  同时,破产程序的目的在于集中公平清理破产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后,除法律规定或者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决定继续履行合同之外,债权人对债务人根据合同享有的履行请求权,应当统一转化为金钱债权,由债权人通过申报债权并根据法定顺位获得清偿。因此,即使管理人不能解除以房抵债合同,在破产程序统一公平受偿的基本原则下,债权人基于以房抵债合同而产生的房屋交付请求权也已经转化为金钱债权,已经不能够在破产程序中主张交付房屋。


·如何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如何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如何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破产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和裁定才能确认,不经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自身不能进入破产程序。1、破......

·破产申请受理的原因有哪些?
      破产申请受理的原因有哪些?破产申请是指企业向法院提出要求宣告债务人破产的诉讼行为。但有部分企业申请破产后,法院会不予以受理,原因在于其不知破......

·公司破产清算清算哪些内容
      公司破产清算清算哪些内容一、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

·法院为破产企业指定的清算人属于什么代理?
      法院为破产企业指定的清算人属于什么代理?一、法院为破产企业指定的清算人属于什么代理法院为破产企业指定的清算人属于法定代理二、清算人范围......

·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的特征
      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的特征一、破产清算的特征1.民事执行程序中的债务人通常具有清偿能力,但拒不履行义务,所以需要强制执行。而破产程序中的债务人已......

·申请破产保护 申报资产容易吗?
      申请破产保护申报资产容易吗?一、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一)书面破产申请;(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三)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破产清算排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清算排序是什么?现代社会,每天成立和上市的公司和企业非常多,而每天经营不善导致破产清算的企业也非常的多。因此,我国的法律体系对这两方......

·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一、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具体是怎样的?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

·公司法企业清算需要支付员工赔偿吗
      我们知道,一般公司若遇重大危机且无法筹集足够资金来使公司起死回生的话,是需要走法律程序申告破产的。如果一个公司已经破产,那么之后是要按照程序......

·破产保护好处有哪些
      破产保护好处有哪些一、什么是破产保护?破产保护,是一个法律程序,它是一个解决企业破产的另类方案。破产保护,是指对已经具有破产原因或有破产原......

·妨害清算罪,是指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
      妨害清算罪,是指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擅自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

·企业破产清算法人责任是什么?
      企业破产清算法人责任是什么?一、企业破产清算法人责任是什么?法定代表人仅仅是对外的一个代表,本身并非要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能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