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处理的步骤是怎样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从一定角度来讲,机动车数量的增加,也导致了交通事故的频发。而在实践中,既然事故已经发生,当事人就应该积极的进行处理,减少因为事故给自己造成的损失。但很多人对交通事故处理的步骤不是很清楚,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交通事故处理的步骤是怎样的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处理时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处理时间一览表分类内容时间限制管辖权争议事故管辖权争议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上级公安部门应在24小时内作出决定并通知各方事后报警证据提交当事人未在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交管部门处理的事故证据从提出请求之日起10天内提交检验鉴定需要对当事人生理、精神、尸体、车速等检验鉴定的应在勘验现场结束之日起5日内指派专业鉴定部门检验鉴定检验鉴定时间应在20日内完成,需延期的由设区市公安交通部门批准可延长10日,超限的报省级公安交通部门批准。公安交通部门得到检验鉴定结果后应当在2日内将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后3日内另行委托其他具有资质的机构重新检验鉴定并告之公安交通部门尸体处理检验鉴定结束后应通知死者家属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名尸体10日无人认领由县级以上公安交通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事故责任认定书自勘查检验现场之日起10日内作出事故发生后逃逸的,自查获逃逸人或车辆之日起10日内作出不能查获的从当事人提出申请之日10日内作出对需要检验鉴定的从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作出事故调解事故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申请公安交通部门进行事故调解的自接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公安交通部门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期限为10日死亡从办完丧事之日,受伤从治疗终结之日,伤残的从定残之日算起,造成财产损失从定损之日起10日事故诉讼对人身伤害提起诉讼从知道应当知道之日起1年民事财产损失一般的诉讼时效为 2年注:1、暂扣车辆。因检验、鉴定需要,暂扣肇事车辆,期限为20日,经上级批准可延长20日。2、尸体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或鉴定后,通知死者家属在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3、责任认定期限。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经上级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4、损害赔偿调解期限为30日,必要时可延长15日。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不仅仅是为了减少纠纷的发生,同时也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的一种手段。但很多时候,在赔偿问题上面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由此产生纠纷的可能性也是很大的。遇到这样的情况,建议当事人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进行争议的处理。
  
  
  


·一、河南省交通事故伤残补助标准是多少?
      一、河南省交通事故伤残补助标准是多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第33条 第1项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

·遭遇高速车祸如何理赔
      遭遇高速车祸如何理赔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报案出现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报案。出了交通事故除了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还要及时向保险公......

·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是什么?
      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是什么?一、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是什么?(1)当事人的姓名、地址,指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当事人的姓名、当事人......

·一、电动三轮车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一、电动三轮车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1、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除了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的少数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都......

·一、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法院调解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法院调解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法院调解赔偿标准是包括不同种类的赔偿标准,具体标准。1、医疗费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钱谁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钱谁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责任方最后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

·谁是车辆所有人
      谁是车辆所有人,而且对车辆拥有运行支配的权利,那么就认定谁为事故赔偿义务主体;二、谁有对车辆运行获取的利益的归属权,谁就应当被认定为赔偿义务主......

·最新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征地补偿标准最新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征地补偿标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

·2023年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判决书是怎样的?
      一、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判决书是怎样的?自诉人兼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醉酒驾车是一种极为不负责的行为,因为出现交通事故一般都是给别
      醉酒驾车是一种极为不负责的行为,因为出现交通事故一般都是给别人带来严重的身体伤害,并且在醉驾的状态下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很大,因此在我国的法......

·贵州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现今社会,交通事故频发,因交通事故而发生的纠纷也是数不胜数。我国地域广阔,人员辽阔,各个省市常住人口也普遍存在差异。因此,各地关于交通事故的......

·提交离婚诉讼要什么材料?
      提起离婚诉讼和申请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其实都是会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材料,否则的话就不会那么顺利的解除婚姻关系。而由于具体的离婚方式不同,也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