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司法鉴定十级伤残的赔偿金额是多少?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工伤在生活中经常发生,因为工伤造成的赔偿金额问题经常会引发法律纠纷,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必须要妥善处理好工伤赔偿方面的问题,由于工伤造成的损害一般分为几个等级,不同的等级有不同的赔偿标准,现实中进行工伤诉讼一般要进行司法鉴定确定伤情,那么工伤司法鉴定十级伤残的赔偿金额是多少呢,下文中我们为您解答。
  
   一、工伤司法鉴定十级伤残的赔偿金额
  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其标准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10个月,八级伤残8个月,九级伤残6个月,10级伤残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26个月,八级伤残18个月,九级伤残10个月,10级伤残6个月。 ) 
    二、车祸、人身伤害等:  
  残疾赔偿金(除此外,还有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一)概念:残疾赔偿金是指由于相当严重的人身损害,指使受害人身体残疾或者丧失劳动能力而导致其收入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在此种情况下给予受害人一定数额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  
   (二)法律依据:《人损问题解释》第25条  
   (三)计算公式:【60以下】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0%  【60--75】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实际年龄-60)]×10%  【75以上】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0%
  法律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进行规定,由于工伤造成的损害,员工所在单位要按照工伤保险金对员工进行赔偿,同时员工也可以向侵权人进行追偿,这样不会互相影响,可以获得双份赔偿,这也是在最大范围内对员工进行补偿,保护员工的最大利益。
  
  
  


·涉外劳动争议仲裁机制的原则是什么?
      涉外劳动争议仲裁机制的原则是什么?一、涉外劳动争议仲裁机制的原则(一)、协议原则所谓协议原则,是指仲裁机构仲裁权的取得须建立在当事人自愿协......

·无故旷工辞退员工不用赔偿吗?
      无故旷工辞退员工不用赔偿吗一、无故旷工辞退员工不用赔偿吗?无故旷工辞退员工不需要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三十九条,劳......

·2023年退休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退休工资的规定是什么?退休工资的规定是明确了退休金的组成部分、计算方式以及领取退休金的条件。参加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达到......

·辞退离职协议没有补偿金怎么办?
      辞退离职协议没有补偿金怎么办?如公司未支付加班费、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缴纳社保以及未足额支付工资的,员工可以上诉情况为理由,申请劳动仲裁,并要求......

·若员工出现过错该如何处罚员工
      1、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公司可以发放最低工资。2、在员工手册、规章制度中明确违纪处罚规定,并经公司员工同意。虽然按规......

·工伤请律师划算吗?
      工伤请律师划算吗?工伤请律师费用多少钱?一、工伤请律师划算吗?需要看案情的复杂程度,再决定是否请律师:1、如果案情简单,争议不大,可以不请......

·工伤认定书是单位出吗?
      劳动者如果在劳动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伤,或在上下班途中遭到车祸等意外都可以算作是工伤。劳动者发生工伤是可以由工伤保险赔偿相应损失的。不过在此......

·申请工伤认定超过一年要怎么处理
      其实很多劳动者都不知道,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当事人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认定申请,要是超过的话,就会给自身造成不......

·法律规定旷工几天辞退公务员?
      法律规定旷工几天辞退公务员?一、法律规定旷工几天辞退公务员?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

·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劳务关系是我们在就职时经常会说起和遇到的
      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劳务关系是我们在就职时经常会说起和遇到的词,他们在表面上看似是一个意思,但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却存在着很大的区别,三者可以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按照劳动者个人平时的基本工资的两倍来进行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在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在发生纠纷的时候,确认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能够让纠纷得到好好的处理。那么实践中确认劳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