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一方承担出租土地使用权交税义务?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哪一方承担出租土地使用权交税义务?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在土地长期不用,闲置的情况下,单位可以将土地使用权出租,这样一来,还能得到一笔租金收入。出租土地使用权涉及到增值税、印花税和土地使用税等。双方往往会在合同中约定由哪方承担。那么哪一方承担出租土地使用权交税义务?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吧。
  一、哪一方承担出租土地使用权交税义务?
  出租土地是由出租方来缴纳,这个是《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的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具体来说,使用土地建房出租、出典的,房屋出租人、承典人为纳税人;出租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或房屋租典纠纷尚未解决的,由房屋代管人或都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但在实践中,很多出租方都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方来缴纳,这个是商业行为不是法律行为,对税务机关的执行没有约束力,如果合同中约定承租人缴纳,那由出租人先缴纳后再向承租人收取。
  二、出租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增值税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的规定,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三、土地使用权出租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土地使用权出租,分为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和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 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1、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对土地具有处分权,合法地转移其土地使用权。2、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出租人具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同时,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证,即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是一致的。3、土地使用权出租时,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原土地使用权人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出让金,并依合同规定的期限、条件进行一定的投资开发。4、土地使用权出租不得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按照法律规定,出租土地使用权的一方,应当承担出租土地使用权交税义务,按时缴纳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及增值税等。可是在实际操作中,双方签署合同时,往往明确承租人缴纳税费。其实这是不合法的,这样会变相提高承租人的成本。承租人应该就此提出异议,而不是任由出租方决定。
  
  
  


·什么是挂靠车辆劳动关系?
      在物流运输行业中,车辆挂靠是很常见的。通常企业在没有属于自己单位车辆的时候,会租赁个人车辆,将个人车辆挂靠在公司进行运营。此时,挂靠车辆和车......

·只要交警部门对司机的酒精测量结果显示司机醉驾的话,那么不管司
      只要交警部门对司机的酒精测量结果显示司机醉驾的话,那么不管司机本人是否意识清楚,都会按照醉驾的相关标准依法对醉驾司机进行刑事处罚。所以对于司......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是谁
      出了交通事故,肯定是要有人来实际承担事故责任的,通常会根据公安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来确定当事人的具体责任比例,但首先还是要搞清楚究竟交......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以确认交通事故中双方应承担的责任。那么,对于交通事故中的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的......

·醉驾有事故怎么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醉驾有事故怎么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造成一人重伤以上结果的,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误工费标准是怎么确定的?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误工费标准是怎么确定的?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

·处理交通事故能申请法律援助吗?
      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如果就赔偿一事达不成一致意见,就有可能会闹上法庭。当事人有时候会因为经济困难而请不起律师,这就不利于其更好的维权。目前,......

·我们购买汽车后,会上交强险和一些商业保险,当遭遇交通事故时,
      我们购买汽车后,会上交强险和一些商业保险,当遭遇交通事故时,就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目前,交通事故责任从全部责任到无责任分为好几种,如果交......

·一、工伤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一样的吗?
      一、工伤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一样的吗?是不一样的,他们本质区别在于:1、依据的法律法规不一样。工伤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鉴定标准是《职......

·面包车非法营运罚款多少钱
      面包车非法营运罚款多少钱不管是客运还是货运,这些需要取得了一定资质之后才能做,否则的话就会构成非法运营,此时需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而要是......

·肇事车逃逸报保险给理赔吗?
      一、肇事车逃逸报保险给理赔吗?1、首先,在能够找寻到逃跑的肇事车辆情况下,责任是由逃逸一方承担,即对方承担全责,因此您这边产生的车辆修理损......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现在的社会在进步,虽然道路堵塞现象严重,但有车一族也是在逐年增加。与此同时交通事故频发也成为现在社会上的一个问题,对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