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常德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常德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各地区都在加快城市化建设的进程,湖南常德也不例外,常德政府为了确保拆迁的顺利个合法,出台了常德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为了就是给拆迁补偿一个合理的标准。补偿标准合理,补偿款按时到位是拆迁顺利进行非常关键的部分。常德的朋友一起来看看拆迁补偿标准的内容吧。
  
  一、常德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房屋拆迁补偿
  
  第十六条 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以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其他有关合法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
  
  第十七条 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补偿,具体补偿标准见附件5。
  
  被拆迁住宅房屋内外装修装饰、附属设施等按房屋结构类别、建筑面积实行包干补偿,具体补偿标准见附件6;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及室内外装修装饰附属设施实行包干补偿,具体补偿标准见附件7。
  
  被拆迁房屋超深基础部分补偿费用按砖混及以上结构房屋面积30元/平方米的标准列入预算,由征地拆迁实施机构统筹使用,据实补偿。
  
  第十八条 拆迁未到期限的临时建(构)筑物,给予相应补偿。
  
  第十九条 下列被拆迁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不予补偿:
  
  (一)违法违章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
  
  (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构)筑物;
  
  (三)在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抢修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
  
  2、房屋拆迁安置
  
  第二十条 征地房屋拆迁安置以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关于集体土地上建设住宅房屋的有关规定为依据,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对被拆迁人进行住房安置资格审查、审定,并予以公示。
  
  第二十一条 住房安置包括重建安置、公寓式安置和货币安置三种方式。
  
  重建安置是指具备住房安置资格的被拆迁人在经过依法批准的宅基地上集中联建或分散自建的安置方式。
  
  公寓式安置是指具备住房安置资格的被拆迁人房屋拆迁后,入住公寓安置房的安置方式。
  
  货币安置是指具备住房安置资格的被拆迁人领取房屋拆迁补偿费后,不要求重建安置或公寓式安置,而选择住房货币补贴的安置方式。
  
  第二十二条 对具备住房安置资格的被拆迁人,按其合法住房面积(不包含偏房、杂屋、棚屋)计算住房安置补助费。合法住房面积小于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安置面积的,按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安置面积计算住房安置补助费。
  
  住房安置补助费按200元/㎡标准计算。
  
  选择公寓式安置的,住房安置面积内的住房安置补助费不支付给被拆迁人,统筹用于公寓楼安置房建设;住房安置面积外的住房安置补助费全额支付给被拆迁人。
  
  选择分散自建方式重建安置的,住房安置补助费全额支付给被拆迁人。每户住房安置补助费少于48000元的,按48000元的标准支付。
  
  选择集中联建方式重建安置的,重建基地基础建设费按被拆迁人应享受的住房安置面积以200元/㎡标准计算,与住房安置面积内的安置补助费一并全额支付给征地拆迁安置实施单位,统筹用于重建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住房安置面积外的住房安置补助费全额支付给被拆迁人。
  
  选择货币安置的,住房安置补助费全额支付给被拆迁人。
  
  第二十三条 具备住房安置资格的被拆迁人选择货币安置的,按3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节约用地奖励。
  
  第二十四条 常德市江北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公寓式安置或货币安置,一般不采取重建安置。
  
  选择公寓式安置的,按照市人民政府公寓楼安置的相关政策执行。
  
  选择货币安置的,按被拆迁人应享受的安置面积,以2800元/㎡(含节约用地奖励)的标准给予住房货币安置补贴。
  
  选择部分公寓式安置的,被拆迁人应享受的安置面积与实际选择的公寓楼面积之差,以2800元/㎡(含节约用地奖励)的标准给予住房货币安置补贴。
  
  符合安置条件的对象,只享受一次安置。
  
  第二十五条 具体安置实施办法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二、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
  
  拆迁单位依照规定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重置成新价也就是重新建设一栋相同的房屋需要的成本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如果不按照标准来,拆迁工作很难进行,引发的矛盾也会很多。补偿标准就为拆迁工作提供了一个规范,确保拆迁工作顺利的一个基础。同样,补偿标准也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制定的,也符合了您的根本利益。
  
  


·无论是买商品房还是买二手房,其中中最关键的一步就是收房,收房
      无论是买商品房还是买二手房,其中中最关键的一步就是收房,收房就意味着交易的结束,但针对不同的房产,在收房的时候具体的流程也是不一样的。这其中......

·一、济南二套房新政策有哪些?
      一、济南二套房新政策有哪些?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

·买房其实并不是大家想象中那么简单的事情,此时首先肯定要求买卖
      买房其实并不是您想象中那么简单的事情,此时首先肯定要求买卖双方可以协商达成一致,但之后也会涉及到一些手续的办理,包括登记备案、产权过户等等,......

·动迁对租房的企业有补偿吗和法律规定是什么?
      动迁对租房的企业有补偿吗和法律规定是什么?公司和企业的动迁是现在的社会中很常见的一个现象了,当您的企业面对国家政府的动迁,又是自己租的房子,......

·一、买卖不破租赁不能适用法院查封的房产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不能适用法院查封的房产吗?是的,并不是所有情形都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以下这些情况,是不该原则限制的: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

·父母8年出资购房可以收回吗
      父母8年出资购房可以收回吗?满足法定条件的才可以收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663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在我国带院子的平房怎么赔偿
      在我国带院子的平房怎么赔偿城市拆迁的话,很少会遇到有院子的情况,但是在农村的房屋拆迁的时候,有院子的这种情况肯定是会经常遇到的。一般房屋拆迁......

·一、买卖二手房时中介什么时候收中介费?
      一、买卖二手房时中介什么时候收中介费?1、中介费在你们签订购房合同时就应该缴纳,此时中介的过程已完成,理应收取中介费。网签后过户当日交付合适,......

·有些人不喜欢租赁人家已经装修过的房屋,因此在选择房源的时候,
      有些人不喜欢租赁人家已经装修过的房屋,因此在选择房源的时候,偏向于租赁那种毛坯房,这点在租赁办公用房上面体现的尤为明显。实践中,无论租赁什么......

·一、刚租一天的房子怎么退?
      一、刚租一天的房子怎么退?1、在法律角度来看,你的行为属于单方面违约,因此房东是有权利要求你履行合同或者赔偿损失的;2、但由于你的租赁合同上......

·找中介租房子需要注意什么
      找中介租房子需要注意什么1、找正规中介,看中介公司营业资质,可以网上查一下。2、尽量租房东的房子,不要租中介租过来的房子,确认签合同确认房东信......

·在购房过程中,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房屋的产权问题,而房屋
      在购房过程中,您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房屋的产权问题,而房屋有一类产权是小产权,小产权房在任何地方都是存在的,比如在我国的咸阳,如果购买小产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