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沙盘与现房不符怎么办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沙盘与现房不符怎么办
  
  一、沙盘与现房不符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 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
  
  从该法条可知,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如果对购房者是否购房或者确定房屋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即使合同中没有载明,也应视为合同内容,如果购房者验房后发现与宣传资料差别很大,可主张开发商违约,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但沙盘模型是否属于宣传资料,目前法律法规并未对其明确规定,但一般司法实践中都会认为沙盘也是宣传资料之一,购房者可以此主张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二、沙盘图中可能存在的陷阱
  
  1、比例尺寸和楼间距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房地产开发商使用沙盘模型时必须注明“模型”字样,所以沙盘模型仅供参考。而实际中开放商为了让视野能看起来比较开阔,一般都会把沙盘的比例和楼间距刻意调宽调大。
  
  2、不明建筑物
  
  沙盘中常会看到一些透明小方块或者横梁、飘带等不明建筑物,这些物品有可能是小区的公共设施,或者是待建建筑物,极有可能会给生活产生负面影响,比如可能会遮挡视线、光线等。
  
  3、绿化与交通
  
  开发商为了营造出绿化率很高的假象,往往会刻意安排沙盘上的绿化与道路建设。有的还会刻意把道路的比例调宽,因为这样刻意让人觉得空地多一些,绿化率也高一些。小区内的交通一般分为人车分流和人车混行两类,购房者需问清小区在交通上有何规划。
  
  4、公共设施的位置
  
  沙盘上可能显示的公共配套设施距离比较近,让购房者有种配套方便的感觉,但开发商在沙盘中可能会将小区周边的公共用地或其他楼盘纳入沙盘中。同时,开发商为了让沙盘看起来更加完美,往往隐去一些必要的生活设施,诸如电房、地下车库、垃圾站等。
  
  


·广州房屋赠与过户费用是如何计算的,需要哪些手续?
      由于现在国家开始征收遗产税,而且遗产税的税率还是比较高的,这个时候很多人便开始考虑是否可以将房屋直接赠与给自己的亲属。对于房屋之间的赠与过户......

·婚后父母赠予一方房屋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父母赠予一方房屋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

·二手房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进行二手房的买卖也是需要签订一份合同的,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这些都是关系到购房者利益的事情,因此也是需......

·二手房房屋过户手续费谁来交?要交哪些费用?
      二手房买卖会牵扯到房屋过户问题,您都知道房屋过户是会产生一定费用的。那么,二手房房屋过户手续费由谁来交,二手房交易中又会产生哪些费用呢?想必这......

·一、对于房屋继承权如何分配?
      一、对于房屋继承权如何分配?房屋继承权的分配应当首先按照遗嘱中的指定的继承人来进行继承处理,未指定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

·按揭房加名银行会办理吗
      按揭房加名银行会办理吗按揭房在还完按揭之后才可以办理加明。1.需要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2.所需要的费用:除了前面说的110元手续费外,如果贷款是......

·买卖不破租赁房租该给谁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一般是给新房东
      买卖不破租赁房租该给谁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一般是给新房东,因为实际上房屋所有人已经变更,债权人也发生了变更。《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

·一、买房子银行流水打多久?
      一、买房子银行流水打多久?1、一般来说,在买房贷款时,会需要借款人提供半年以上(包括半年)的银行流水。有时候可能也会只需要3个月左右的银行流水。2......

·继承公证遗嘱的房产流程是什么?
      继承公证遗嘱的房产流程是什么?一、继承公证遗嘱的房产流程是什么?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应有以下两个程序:1、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中介费用要给吗?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中介费用要给吗只要居间人完成居间服务,促成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就已完成了居间义务,当事人应当支付居间报酬。理由如下:中介机构......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去哪,房屋买卖合同都需要公证吗?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否需要公证,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去哪?对于该类法律问题,我们将在本文中向您详述......

·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现如今有不少人举办工厂,工厂的出现使得物品生产更为迅速和标准。但是工厂总会面临拆迁,所以不少工厂老板感到头疼不已,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