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胎儿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有赔偿请求权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要是交通事故对孕妇造成了一定的损害,此时势必会影响到孕妇腹中的胎儿,严重的情况甚至还会导致孕妇流产。那要是因为交通事故给胎儿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待胎儿出生之后可以要求赔偿吗?也就是说胎儿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有赔偿请求权?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胎儿在未出生前虽尚不具有权利能力,不享有被扶养的权利。但是胎儿在出生之前,已经事实上存在了,并且终究要出生成为一个活体的人或死胎。如果在胎儿孕育过程中,作为胎儿的扶养人被致死,其出生后的扶养权利被剥夺。但对其出生的胎儿怎样给付扶养损害赔偿,我国《民法通则》未作规定,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审判实践中有3种具体情况:
  1、胎儿因合法婚姻关系而受孕,在胎儿孕育过程中,扶养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胎儿出生后,胎儿的母亲与胎儿的爷爷、奶奶为争夺扶养损害赔偿权发生矛盾时,应由胎儿的母亲作为胎儿的法定代理人行使扶养损害赔偿权。
  2、胎儿因合法婚姻关系以外的男女性行为而受孕,在胎儿孕育过程中,扶养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因受害人一方有一定的法律常识,请求对死者的尸体进行部分提存,为胎儿出生后行使扶养赔偿权保存了证据。
  3、胎儿仍为合法婚姻关系以外的男女性行为而受孕,在胎儿孕育过程中,扶养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由于受害一方当事人没有法律常识,待尸体处理后,胎儿出生时发现胎儿无人扶养,才想到要为胎儿行使扶养赔偿请求权时,因胎儿为非婚生子女,要想证明胎儿与扶养人这间原存在亲权关系却没有了证据,导致在实践中权利主体不能确认使这类型案件的胎儿的扶养赔偿权无法行使。
  我国《婚姻法》第25 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这些规定,均体现了胎儿不论是合法婚姻关系受孕还是合法婚姻关系以外的男女性行为受孕,就胎儿而言,都应享有扶养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若受害人死亡,尚有胎儿仍在孕育过程时,执法机关就应当告知受害者的亲属,在征得其亲属同意的情况下,保存死者的部份尸体作为检材。这样待胎儿出生后为活体时,间按受害人在请求扶养赔偿时才有充足的证据,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胎儿是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而胎儿在交通事故中受到损害的,可以由其母体向肇事者主张进行赔偿。当然,日后胎儿顺利出生的,因为事故造成的后遗症,也是可以要求肇事者承担责任的。
  
  
  


·离婚车子怎么分配 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原则
      车子、房子都是属于家庭的重要财产,而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这往往也会成为离婚夫妻争夺的焦点。此时对房子的分配比较复杂,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进行处理。......

·二手房产交易流程是什么?
      二手房产交易流程是什么?一、买房咨询买卖双方通过房产中介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

·一般车祸该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

·在外地出车祸怎样索赔
      目前,绝大多数保险公司都能够做到“全国通赔”。在这种模式下,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保险公司任何分支机构递交保险索赔单证,可以自由选择任何分支机构......

·交通肇事逃逸没有人伤亡是否会被追责
      交通肇事逃逸没有人伤亡是否会被追责一、交通肇事逃逸没有人伤亡是否会被追责?交通肇事逃逸无人员伤亡,应当进行行政处罚,并且承担全部损失。交......

·专利购买专利认证原本是否允许交易
      专利购买专利认证原本是否允许交易?可以,专利权也是一种财产权。根据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都可以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

·一、资阳醉驾出租车会受到什么处罚?
      一、资阳醉驾出租车会受到什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交通事故人伤法院处理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交通事故中,双方当事人很可能因为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在交警调解下无法达成协议的,只有提起诉讼解决,那么交通事故人伤法院处理的程序是怎么样的?我们......

·公司车辆管理规定是什么?
      公司车辆管理规定是什么?《公司车辆管理规定》是什么第一章制度总则《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第1条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怎么交?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怎么交?股权转让也是要缴纳税费的,并且有三种税费,那么关于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怎么交?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应该到当地的税务局申报......

·商业车险 交强险二者区别
      商业车险交强险二者区别一、商业车险车辆商业险就是给私人汽车加上一份保障。车辆商业险详细内容: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损......

·碰车逃逸怀疑酒驾怎么处理
      先要搜集证据证明确实是酒驾逃逸,如果已经认定了是酒驾逃逸。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然后根据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