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方交通事故处理怎么进行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般交通事故都是发生在两方甚至多方当事人之间的,但现实中也会出现单方交通事故。不管怎样,此时既然事故已经发生,就应当积极进行处理才行。那么单方交通事故处理怎么进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单方交通事故处理怎么进行
  单方肇事交通事故是指不涉及人员伤(亡)或第三者财物损失的单方交通事故。
  例如碰撞护栏,被保险车辆损坏,护栏无损坏或者无需赔偿。
  单方肇事是最为常见的一类事故,因为不涉及第三者的损害赔偿,仅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坏,事故责任为被保险车辆负全部责任,所以事故处理非常简单。
  (一)、事故报案
  事故发生后,将车辆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二)、现场处理
  1、损失较小(一万元以下),保险公司派查勘员到现场查勘,并出具《查勘报告》。损失在五千元以下的,保险公司查勘人员一般会在现场出具《定损报告》,确定车辆修理价格。
  2、损失较大(一万元以上),如查勘员认为需要报交警处理,拨打120向交警部门报案,由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出具《事故认定书》。
   二、单方肇事交通事故的定损理赔
  对于单方肇事交通事故,现在保险公司一般都有零免赔服务,所以无论事故大小,只要不超过赔偿限额,保险公司都可以全额赔付。
  1、车主携带事故单证(查勘报告、事故认定书、定损报告、当事司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保单正本)将车辆送到修理厂维修,修理厂对车辆损失进行估价并制作《估价单》,然后通知保险公司派人到修理厂定损。
  如查勘人员现场已出具《定损报告》,修理厂对车辆损失进行复核,如无异议,在《定损报告》中盖章确认即可,无需再次定损;如有异议,则需制作《估价单》,并通知保险公司派人到修理厂再次定损。
  2、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到达修理厂之后,根据《查勘报告》《估价单》对损失项目进行核定。
  3、残件回收:为了保证维修质量,维护客户利益,保险公司对某些更换的配件要求回收,一般定损人员到修理厂之后会确定回收配件。修理厂将需回收的部件更换之后可通知保险公司的残件回收人员到修理厂进行回收。
  4、损失复勘:为了保证维修质量,维护客户利益,对损失较大的事故(超过三万元),保险公司一般会在车辆修理完毕之后对车辆进行复勘,检查维修项目是否与事故损失一致。
  5、提交单证
  (1)、被保险人将收集齐全的事故相关单证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2)、委托索赔:如果修理厂愿意代办索赔手续,被保险人可以填写《委托书》《索赔通知书》并将相关单证交修理厂交修理厂,由修理厂办理索赔手续,保险公司将赔款直接赔付给修理厂,被保险人无需支付修理费。
  6、损失理算
  保险公司收到被保险人提交的索赔单证进行损失计算,并制作《赔款计算书》交保险公司核赔人员。
  7、核损赔付
  保险公司核赔人员核定损失无误后,转财务人员划款赔付。
  毕竟此时不会产生什么纠纷。但交警大队还是会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之后才能向保险公司要求进行理赔。而要是不属于保险范围内的话,很显然保险公司也是不会进行理赔的。
  
  
  


·交通事故交通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交通费赔偿标准是什么?(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主要是两方面的,就包括人身方面的损害和财产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主要是两方面的,就包括人身方面的损害和财产方面的损失。而在有损害的情况下,肯定就是由侵权行为存在的。此时对于受害人而言虽然......

·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交社保吗?
      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交社保吗?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交社保吗?公司即使与员工签订《劳务合同》,经营管理模式未改变的情况下,双方实际......

·交通肇事罪最高刑罚是什么
      在发生了交通肇事之后,其实很容易就构成交通肇事罪,此时还需要看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才行,换言之在有交通肇事的情况下,其实不是必然构成交通......

·管辖权异议成立后还得交诉讼费吗?
      管辖权异议成立后还得交诉讼费吗?在民事案件中,当事人感觉法院管辖权有问题的时候,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上级法院会根据材料做出管辖权异......

·民事诉讼要交立案费吗?标准是多少
      民事诉讼要交立案费吗?标准是多少?一、民事诉讼要交立案费吗?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的案件受理费等是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里的规定......

·二手房交易费用都有哪些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费用包括了税和费两种,而针对主体身份的不同,所需要缴纳的税费也是不一样的。究竟二手房交易费用都有哪些,具体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公司法上市关联交易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上市关联交易方面的规定是什么?在一些上市公司内部,股权结构复杂,一些大股东违规操作,进行关联交易,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中小股东的......

·一、停车场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书由谁出具?
      一、停车场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书由谁出具?停车场交通事故定责任书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停车场交通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归警察局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

·公司法人死亡变换法人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公司在设立之后,将在一定的期限之内,享有公司法人的身份,但是并非是所有的企业单位都可以自然消亡,也存在着在存续期间,被其他的单位兼并的情形,......

·汽车违停怎么处罚 哪些交通违章行为不受处罚
      汽车违停怎么处罚哪些交通违章行为不受处罚一、汽车违停怎么处罚(一)驾驶人在场处罚方法1、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

·校车超员的危害有哪些
      校车超员的危害有哪些情况在生活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我们您都知道车祸猛于虎,有时候带来的后果是无法挽救的。校车来说更是如此,广您长把孩子送入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