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借款合同的特征是怎样的 一、借款合同的特征是怎样的
1、这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对于资金的出借人来说,所出借的财产必须是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借款人也必须在遵守相关法律规范的基础上,将所借资金用于合法渠道;
2、民间借贷合同最好采取书面形式明确借贷双方的债权和债务关系,在合同中详细真实的体现借贷的每个细节;再次,民间借贷可以存在有偿和无偿两种形式。我国对民间借贷的有偿性规定,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是其上限不能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超过部分将不能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3、一般合同成立即生效,但民间借贷合同成立后仍需实际提供借款后才生效,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出借人实际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开始生效。所以对于民间借贷来说,借贷双方的关系除了要求其在资金偿还期限、数额等方面表示一致外,最重要的是出借人把货币或者其他的有价物交给借款人,只有这样,借贷关系才能够正式生效。
二、如何签订借款合同
1、借款合同的条款
一般借款合同包括下列条款: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
2、借款合同的生效
借款合同属于典型的实践性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具体来说,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4)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民间借贷合同成立的一般构成要件是:双方当事人有借贷的合意,意思表示真实,且具备出借人将借款实际交付给借款人的履行行为;该借贷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而这些恰好也是借款合同的特征内容。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究竟什么是夫妻的共同债务
什么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
·怎么对民间借贷利息进行约定
怎么对民间借贷利息进行约定一、怎么对民间借贷利息进行约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
·借条的写法具体是怎样的
借条的写法具体是怎样的借条属于借款协议的一种,顾名思义,就是能够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存在借款事实的条子。但要想借款产生应有的证据效力,则需......
·村级债权债务有哪些管理方法
我国有部分农村地区主要是存在着一些不良的债权债务问题,这几乎也成为了阻碍当地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可农村基层干部往往缺乏对于村级债权债......
·新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对已经生效有效力么?
新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对已经生效判决有效力么?若已经判决并生效,不适用最新司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
·金融贷款诈骗怎么解决
在案发地的公安部门报案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的规定,我国公民在境外遭受诈骗行为侵害的,应该立即向我国驻当地的领事馆请求帮......
·仅凭借条要求还钱,能否胜诉?
只有借条,没有转账凭证,还应当补充其他证据,否则不一定能赢。应当补充证据有:1、手机短信。证实有借钱的事。借钱后,几次口头催款无果,就可以用短......
·欠钱不还躲到外面去怎么办?
欠钱不还躲到外面去怎么办?一、欠钱不还躲到外面去怎么办?1、遇到债务人欠钱不还躲到外面的情形,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三年的......
·私募基金可以借款吗
私募基金可以借款吗?私募基金与民间借贷1、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由于私募基金的销......
·法律规定的债的附随义务有哪些?
法律规定的债的附随义务有哪些?法律规定的债的附随义务包括通知义务和说明义务,任何一方如变更协议载明的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须在变更后5日内通知另......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的情形在近几年也很常见了,非法集资诈骗行为也不少见。但是法律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都有严格的认定标准,处罚和打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