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收购的程序是怎样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公司收购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公司收购的程序是怎样的
   1、制定收购计划。制定收购计划也是初步作出决策的阶段,收购者如果一开始便能组成项目小组,作出的决策在今后的工作中往往就能起到积极的作用。这一阶段主要包括确定收购对象的标准,计划今后工作,明确收购的原则及战略。
   2、寻找目标公司。收购者在自己寻找目标公司的同时,也可依靠中介组织的力量,当然选择中介能力强、信誉好的中介机构。其次,也可通过目标公司所在地的投资银行或咨询顾问公司了解目标公司的情况。
   3、初步谈判。初步谈判的目的是签署“意向书”,通常由律师和中介机构主持。
   4、审查与决策。这是整个收购活动中最为重要的环节,收购方必须通过各种途径了解目标公司的情况,以发现潜在的风险和目标公司今后的发展。收购者可以通过收集大量的信息了解目标公司的利与弊,同时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寻找降低收购价的砝码。
   5、签订收购协议。这一阶段是最后确定收购协议条款的阶段,同时可以决定是收购股权还是资产。通常,收购者会选择买入资产,这样可以减少税赋,降低风险。
   6、融资。融资的途径通常有三种:内部融资、外部融资、卖方融资。
   7、交割。这一阶段主要由律师来完成,律师应针对其发现的风险进行陈述及披露。
   8、重整。交割完毕后,收购者即可按其意愿调整各项经营管理方式,从而正式着手其一体化的工作。
   二、公司遇到敌意收购怎么办
  目标公司在被敌意收购时,并不是只能束手就擒、坐以待毙,而是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反击敌意收购,在目前的政策环境下,至少可以有以下一些反收购策略:
  一是相互持股。中国目前的法律并没有禁止上市公司间相互持股,因此上市公司可以通过与比较信任的公司达成协议,相互持有对方股份,并确保在出现敌意收购时,不将手中的股权转让,以达到防御敌意收购的目的。
  二是分期分级董事会制度。实行分期分级董事会制度,有利于维护公司董事会的稳定,从而起到抵御敌意收购的作用。中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没有禁止分期分级董事会制度,而是把是否执行分期分级董事会制度的权利交给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鼓励董事会的稳定,如《公司法》第115条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三是董事任职资格审查制度。中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鼓励董事会的稳定。因此,通过授权董事会对董事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可以作为反收购策略被采用。
  四是超多数条款。现行的《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鼓励超多数条款。如《公司法》第106条规定:“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第107条规定:“修改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五是降落伞计划。目前,中国相关法律只对管理层和职工退养制定了最低标准,没有制定最高标准,因此,降落伞法可以作为一个防范敌意收购的办法,打消收购者的收购意图。
  六是资产收购和剥离。通过收购不好的资产或将引来收购者的优质资产出售来对收购者进行反击是国外反收购战常用的方法。
  七是邀请“白衣骑士”。如果对敌意收购者不满意,上市公司可以向满意的合作方发出邀请,参与收购战。从目前的法规看,中国证券市场管理者还是比较倾向于这种反收购策略的,因为这将带来收购竞争,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是法律诉讼。通过发现收购方在收购过程中存在的法律缺陷,提出司法诉讼,是反收购战的常用方式。随着两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出台,违法收购将会得到有效制止,合法的反收购行动将会得到保护。
  在自然界以大欺小的事情常发,在生活中以强欺弱的情形也不少见,而弱小的公司就难免会遭遇到被吞并的风险,不过有时候大的公司并不见得能够真的收购成功,有时候还要考虑到国家政策或者是当地的政策,如果遇到恶意收购的话不妨请专业的律师帮忙予以反收购。
  
  
  


·离婚后发现丈夫拥有一家投资有限公司的股分该怎么办
      离婚后发现丈夫拥有一家投资有限公司的股分该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

·个人要如何收购公司 收购流程:
      个人要如何收购公司收购流程:一、收购意向的确定(签署收购意向书)。二、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三、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其它股东放弃优先购......

·电镀企业拆迁后的搬迁需要注意什么?
      电镀企业拆迁后的搬迁需要注意什么?企业拆迁后的搬迁工作一般需要很长时间的准备,无论是场地的布置还是机器的转移等各个因素都要考虑在内,而电镀......

·如何判断是否为企业合并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判断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一年以上(含一年)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

·私募股权公司股东要求有什么?
      私募股权公司股东要求有什么?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

·一般公司法人有什么条件?
      一般公司法人有什么条件?一个公司发展需要员工的不懈努力和一个有能力的领导人物,如今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之下对于公司企业的要求更高,同时也是你每个......

·担保公司假抵押物担保人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担保公司假抵押物担保人应承担怎样的责任?担保公司假抵押物担保人应承担怎样的责任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分为两种,一是担保人知情的情况下,担保人属......

·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面临哪些风险?
      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面临哪些风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一个公司的最高管理者,有时候,一些人成立公司之后,由于不便亲自出任法人,会委托他人充当,这......

·上海公司法律师如何解读股东代表诉讼条件?
      上海公司法律师如何解读股东代表诉讼条件?上海是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达的一线城市,各种经济业态林立,经济往来和买卖交易活动频繁,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撤销登记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撤销登记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公司的发起人在经过法定程序,将公司设立成功后,并不意味着公司即已经取得公司独立的法律人格,公司登记机关在发......

·公司法经理法人代表是否必须是一个人
      公司法经理法人代表是否必须是一个人我国的公司法其实也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在市场经济的不断锐意创新之下,经过调整以后,目前公司法当中对我国民商经......

·公司法人代表什么意思?
      公司法人代表什么意思?18岁以上能提供不间断简历的非服刑人员满足其他条件的,可担任法人代表。法人代表需要承担责任,并对公司负责,代表公司利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