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金要怎么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现实中关于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金计算是很多人都不清楚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具体是怎么算的。
   一、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金要怎么算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根据客观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 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 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怎样分配
   (1)权利主体的确定
  鉴于《人身赔偿解释》采“继承丧失说”理论,对于死亡赔偿金之权利主体的确定,参照《继承法》的相关原则在近亲属之间进行分配。其中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当死者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则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权利人在其之间进行分配;如果死者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作为权利人进行分配。
   (2)分配原则的确定
  尽管《人身赔偿解释》采“继承丧失说”理论,但死亡赔偿金并不等于遗产,其分配的原则也必与遗产不同。
  根据《人身赔偿解释》中的精神,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余命年岁内收入“逸失”的赔偿,其性质属于财产性质的赔偿,对此赔偿金的分配应根据权利主体对死者的经济依赖程度和生活关联程度在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进行分配,如果在同一顺序中存有未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其他近亲属,则其不能对此要求进行分割,但其可以通过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被扶人生活费等方式来获得某种意义的赔偿。
  一般在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金赔偿,当然确定这个赔偿金的数额肯定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此时需要看死者的户口属于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具体的死亡年龄是多少岁。综合这些因素之后才能计算出死亡赔偿金的最终数额。
  
  
  


·商标侵权案值多少移交公安
      商标侵权案值多少移交公安一、商标侵权案值多少移交公安、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2、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3、销售金额不满五......

·最近有部分网友在网上爆料,自己因为吃完荔枝以后驾车,结果在测
      最近有部分网友在网上爆料,自己因为吃完荔枝以后驾车,结果在测量酒精血液含量的时候,被交警部门判定为涉嫌醉驾。这样的话肯定当时自己心里面也会觉......

·一、上海交通事故责任书什么时候可以拿到?
      一、上海交通事故责任书什么时候可以拿到?上海交通事故责任书在交通部门介入势力交通事故后的十日左右可以拿到,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4......

·机动车驾驶者开车打电话违法吗
      可能大多数人都有这样一个开车经历,就是在行驶过程中,突然有一个电话进来,此时又怕错过了什么重要的事情,肯定就会一边驾驶一边接电话。那么在我国......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表公司证明包括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表公司证明包括哪些材料(一)《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

·一、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起诉对谁不利?
      一、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起诉对谁不利?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起诉对双方都是不利的。不管原告被告都需要为了诉讼活动的准备,而耗费一些精力物力财力......

·交警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怎么办?
      交警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怎么办?一、交警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怎么办?1、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一、人伤交通事故和解在哪里进行?
      一、人伤交通事故和解在哪里进行?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双方达成协议的,调解协议一般是到负责处理事故的交警中队签订。如果是由保险公司组织双方进......

·股权转让需提交资料的有哪些?
      股权转让需提交资料的有哪些?一、股权转让基本含义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

·车子在生活当中已经成为必不可少的一个出行必备工具,现在的小车
      车子在生活当中已经成为必不可少的一个出行必备工具,现在的小车可以说几乎家家户户都有。但是如果在没有取得驾驶证的前提下,是不可以上路的。如果醉......

·一、 交通逃逸的认定标准及处罚是什么?
      一、交通逃逸的认定标准及处罚是什么?(一)认定标准: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

·牵引车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牵引车是在平时正常的车辆行驶出现问题或者有大量的货物需要拉运而运用的特殊车辆,但是作为一种正常的车辆也是需要交强险的,那么,牵引车交强险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