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车是我们夫妻共同买的他把车转移了怎么办?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车是我们夫妻共同买的他把车转移了怎么办?车是我们夫妻共同买的他把车转移了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且在离婚的诉讼过程当中,将这样的一种恶意转移的情况向法院来进行说明,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二、恶意转移财产如何界定?对于界定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该司法解释188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一)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二)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三)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五)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这其中,“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在日常生活当中,车子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来进行购买的,但是在离婚的时候却将这个车子快速的进行过户,所以导致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并不能够平等的来进行夫妻共同的财产分割,这样一种情况是排队当中完全不被允许的,而且对于受害方来说,可以向法院说明情况,要求少分财产。
  
  
  


·一、交通事故的伤残赔偿金是谁给付?
      一、交通事故的伤残赔偿金是谁给付?交通事故的伤残赔偿金是由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方给付的,一般情况下可以为保险公司和驾驶人员。《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但没施救是否构成犯罪?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但没施救是否构成犯罪?交通事故有人伤但没施救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除非受害者是重伤,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1、死亡1人或者重......

·公司法人交接后法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义务?
      公司法人交接后法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义务?一家公司需要对外交流并且负责代表公司的意志,就需要一个人来做这个代表,这就是法人的产生,而公司法人......

·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如何定责
      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如何定责一般来说,轻微事故无需报警。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有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都会直接导致受害者身体受到不同程度的伤残,因为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有赔偿的问题,但是具体要赔偿多少钱涉及到交通事故导致伤残......

·交通事故如何拿误工费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误工费
      交通事故如何拿误工费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主要是两方面的,就包括人身方面的损害和财产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主要是两方面的,就包括人身方面的损害和财产方面的损失。而在有损害的情况下,肯定就是由侵权行为存在的。此时对于受害人而言虽然......

·广州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
      随着现在交通死亡率的增高,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赔偿成了法律一个重中之中。根据国家相关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相关规定,广州也对其市实际情况结合制定了交......

·之前在异地交过社保怎么办
      之前在异地交过社保的,可以对社保进行转移。现在社保异地不联网,还需要自己办理转移接续手续,转移的流程是:1、拿着1份身份证复印件到地税局录入身......

·转让土地使用权交什么材料?
      转让土地使用权交什么材料?现代社会,很多人想要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这样就可以利用土地进行一些经营活动,同时也有一部分人觉得土地对自己来说没有什......

·交通事故责任人跑了影不影响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在最后的诉讼或者协商调解中起着关键的作用。责任的主次影响赔偿数额,以及承担责任的大小。但是,在我们生活中,经常遇到事故发......

·一、交通事故我方全责判定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我方全责判定怎么赔偿?交通事故我方全责判定应当对于对方的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全责意味着事故中所有的损失都应该由肇事人来承担,如果肇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