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车是我们夫妻共同买的他把车转移了怎么办?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车是我们夫妻共同买的他把车转移了怎么办?车是我们夫妻共同买的他把车转移了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且在离婚的诉讼过程当中,将这样的一种恶意转移的情况向法院来进行说明,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二、恶意转移财产如何界定?对于界定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该司法解释188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一)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二)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三)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五)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这其中,“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在日常生活当中,车子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来进行购买的,但是在离婚的时候却将这个车子快速的进行过户,所以导致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并不能够平等的来进行夫妻共同的财产分割,这样一种情况是排队当中完全不被允许的,而且对于受害方来说,可以向法院说明情况,要求少分财产。
  
  
  


·交通肇事自愿认罪的处罚会从轻处罚吗?
      自愿认罪一方面节约了司法机关审理案件的时间,另一方面也节省了办案成本。一些案件中,如果满足法规中相关条件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处罚可以从轻判处。那......

·一、酒后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方式是怎么规定的?
      一、酒后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方式是怎么规定的?1、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2、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3、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什么时候交呢
      随着租房市场的发展,国内租房市场也在越来越像规范化方向发展,大多数租客也越来越倾向于签订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这就涉及到了要缴纳相应的各种税,......

·交罚金必须到法院交吗?
      交罚金必须到法院交吗??一、交罚金必须到法院交吗罚金的缴纳方式是法院开一个罚金的票据,然后你拿着该票据到任意的法院指定银行都可以去交的,银......

·一、离婚个人财产车被女方偷走是否可以追究女方的法律责任?
      一、离婚个人财产车被女方偷走是否可以追究女方的法律责任?可以,如果未达到一定数额,不犯罪但违法,要被治安拘留,如果达到一定数额,犯盗窃罪,......

·汽车追尾责任怎么划分?
      汽车追尾责任怎么划分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围场车祸责任划分是怎么样的?
      围场车祸责任划分是怎么样的?车祸责任划分: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

·一、交通事故审查的时间限制有多长?
      一、交通事故审查的时间限制有多长?当事人对交警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付之日起3日内向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在我国缓刑期间可以坐火车吗
      一、在我国缓刑期间可以坐火车吗可以肯定的是缓刑考验期间是可以外出坐火车的,但是应当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请。具体而言有关缓刑考验期间工作生活问题......

·怎样避免汽车租赁合同纠纷?
      怎样避免汽车租赁合同纠纷?认真审查汽车租赁合同和出租主体:凡搞汽车租赁经营的个人或公司,一般均备有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条款主要审查承租人在租......

·一、法院交通事故人伤调解简易情形有哪些
      一、法院交通事故人伤调解简易情形有哪些1、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或者是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的,如果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不......

·私家车超载罚多少
      私家车超载罚多少钱,怎么处罚超载行为无论是客车、货车还是私家车,对于超出法定核定准载人数的,都属于超载行为,这是交通违章的一种情况,将要依法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