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常见的二手房买卖纠纷包括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据很多人反应在实际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纠纷,而这些纠纷却会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虽然想要事先采取措施预防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出现,但其实大部分人对常见的二手房买卖纠纷都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这方面的内容吧。
   一、常见的二手房买卖纠纷包括哪些
  生活中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可以引发纠纷,例如两家孩子抢玩具,东家的狗跑去西家花园踩踏花草等等。其实二手房买卖纠纷也是花样繁多的,具体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
   (一)产权不明确的。根据《物权法》第六条、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因此查明卖方提交证书的真实性要放在首位。
   (二)土地权属不清的。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报批。准予转让的,应办理出让手续,受让方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同时,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如果不是本村组人员,购买农村集体土地或宅基地上的房屋是不能取得所有权的。
   (三)无共有人声明的。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分担、承担义务,按份共有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效。
   (四)承租人未放弃优先权的。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售房屋时应通知承租人,同等条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五)被保全、查封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四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擅自处分已被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法院有权责令责任人限期追回财产或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司法机关已保全、查封的房屋是不能买的。
   (六)设定了抵押权的。物权法、担保法都规定,抵押人处理抵押房屋,应获抵押权人同意,否则不得转让。
   (七)不符合转让条件的。例如:经济适用房属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确需转让的,由政府进行回购。满5年转让应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才可以取得完全产权。
   二、如何避免二手房买卖纠纷发生
   1、要看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
   2、要看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夫妻共有的等。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要看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
   4、要看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因为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
   5、要看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例如政府对某块地皮是否有新的规划,同时要查看房龄,因为许多旧楼是拆除的重点对象。
   6、要看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福利性房屋主要是指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具体规定要区分对待。
   7、要看有无拖欠费用
  虽然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相比房款来说是九牛一毛,但是累积起来也着实让人内心不爽。
   8、看清合同再付钱
  由于目前交易时所使用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大多都是中介提供,因此一定要看清合同约定内容,如违约责任,交易方式等,以免陷入合同纠纷。
  根据上文的讲解,我们发现其实常见的二手房买卖纠纷还是比较多的,而针对不同的纠纷,当事人提前采取的应对措施也是不一样的。要是采取的措施不能很好的解决纠纷,建议尽快换另一种方式,不过此时也要根据纠纷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而不能随便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离婚房产赠与子女需要缴纳契税吗
      离婚房产赠与子女需要缴纳契税吗一、离婚房产赠与子女需要缴纳契税吗?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是直系亲属、姻亲的话,则免契税。如父母与子女之间或夫妻......

·仅在借条上写的抵押房屋有法律效力吗?
      仅在借条上写的抵押房屋有法律效力吗?一、仅在借条上写的抵押房屋有法律效力吗?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以房屋作为抵押物借款的,要签订抵押合同......

·父母为子女出资买的房该如何认定
      子女成年结婚的往往都是需要家里父母的经济支持的,主要就是体现在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的事情上面。那么要是实践中父母为子女出资买的房,应该怎么进行......

·如何办理房屋抵押担保贷款?
      如何办理房屋抵押担保贷款?一、房屋抵押担保贷款概念:是指银行向贷款者提供大部分购房款项,购房者以稳定的收入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而在未还清......

·购买商品房付款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和按揭贷款
      购买商品房付款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和按揭贷款,一次性付款是过去最为常见的付款方式,目前一般多用于那些价位低的小单元的楼盘销售......

·商品房销售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商品房销售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近年来,商品房销售合同之诉屡见不鲜,并且呈上升趋势。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很多,如房地产开发市场不太规范、市场......

·房子过户给子女新规的情况?
      房子过户给子女新规的情况?1.房子过户给子女方式不当,影响未来房产交易父母过户房产给子女的方式有三种:赠与、继承、买卖。父母离世后直接由子女继......

·新婚姻法二婚房产继承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在离婚率居高不下的今天,社会中存在不少二婚家庭。夫妻属于二婚的,在结婚的时候都带......

·尚未还清贷款的按揭房在离婚诉讼中能否分割 ?
      尚未还清贷款的按揭房在离婚诉讼中能否分割?一、尚未还清贷款的按揭房在离婚诉讼中能否分割对于尚未付清全部房价款的按揭房屋,在离婚诉讼中能否进......

·房屋价格风险该怎么防范
      购房的过程中实际产生的风险可能会很多,而不能妥善处理的话,那么这些风险就会给购房者的利益造成实际的损害。不过您也不用太担心,对于其中的风险其......

·发生哪些情况会被收回廉租房
      发生哪些情况会被收回廉租房一、发生哪些情况会被收回廉租房享受廉租保障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廉租房收回,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责令其退还已领......

·房屋租赁协议要怎么签订
      在房价这么高的今天,租房可以说是大多数打工一族过渡期的必然选择,租房时必然签订租房协议,否则一旦发生纠纷,自身的权益也就无从保障了。但对于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