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是否可以办理所谓“三证合一”,就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是否可以办理所谓“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推行,极大的方便了纳税人的登记注册,三证合一是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企业能够更好的办理登记。  《公司法》第七条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二、个体户如何办理三证合一呢?个体户如何办理三证合一, 个体户不能办理三证合一。按现在的规定,“三证合一”适用范围,是各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包括公司制和非公司制的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还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暂时没有考虑进去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个是个体工商户不需要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只申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再一个,个体工商户有的是以自己的姓名注册的,有的还起了一个企业的名字,虽然有名称,但实质上仍然是个体工商户。由于这两个原因,暂时没有把个体工商户作为“三证合一”的范围。“三证合一”,即是将税务、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这三个证更换成一个证,以简化办理流程。按照现在的相关规定,对办理三证合一的条件是有限制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是否可以办理,答案是否定的。根据现有规定,由于个体工商户只有两个证件,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还有的没有机构名称。鉴于此,个体工商户还暂未划入“三证合一”办理范围。个人工商户是暂时不能进行三证合一办理的。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划分?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划分有哪些一、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划分有哪些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1)直接经......

·有什么情况不辞退员工?
      有什么情况不辞退员工《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条件作出了严格限制外,第42条还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

·在我国,童工指的是那些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法律明确禁止企
      在我国,童工指的是那些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法律明确禁止企业雇佣童工(从事体育等特招工种的除外)。那么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该如何处罚呢?关于......

·工伤仲裁申请法律援助的办法是什么?
      工伤仲裁申请法律援助的办法是什么?一、工伤仲裁申请法律援助是办法是什么?遭遇工伤纠纷,工伤赔偿款迟迟不下来,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当事人需根据......

·劳动者在遭遇工伤后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相关赔偿
      劳动者在遭遇工伤后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相关赔偿,在此之前需要在鉴定部门取得工伤伤残的鉴定证明。对于不同程度的工伤伤害,劳动者所取得的赔偿也是有......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怎么书写
      个人与公司构成劳动关系的一个关键性的因素就是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保障双方权益的一个法律性的文件。那么如果公司想要和某个个人解除劳动关系或......

·劳动合同如何续签
      劳动合同如何续签劳动合同续签,是指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均有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意愿,经协商一致,延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双方可以续签有......

·一、公司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一、公司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规定,属于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一)用人单位自......

·现在社会,五险一金已经成为了工资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着
      现在社会,五险一金已经成为了工资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着人们现在的生活,也影响着人们为了的生活,高收入者可以合理避税,对低收入者来说更是......

·如何判断降薪是否属于变更劳动合同
      如何判断降薪是否属于变更劳动合同一、?判断降薪是否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可以从以下两个要素来判断:第一,单位在招聘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已经......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有哪些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有哪些?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1、项目制订配套的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并制定文明施工奖罚措施,并层......

·签完劳动合同能辞职吗?
      在签订合同之后,你一般应该遵守你的承诺,履行你的义务,但你也可以辞职,应该遵守法律。《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