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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破产清算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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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破产清算的主要内容 一、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二、企业破产的判断方法
  在企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公司进行超负荷运转时,就可以倒闭。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是企业倒闭的直接原因。但是,企业倒闭的真正原因是经营不善造成亏损所致。
  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破产多数情况下都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但人们有时也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继续经营亦叫做破产。
   三、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四、破产财产范围
  1、债务人在破产宣告时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债务人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4、债务人与他人共有的物、债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或者财产权,应当在破产清算中予以分割,债务人分割所得属于破产财产;不能分割的,应当就其应得部分转让,转让所得属于破产财产。
  5、债务人的开办人注册资金投入不足的,应当由该开办人予以补足,补足部分属于破产财产。
  6、企业破产前受让他人财产并依法取得所有权或者土地使用权的,即便未支付或者未完全支付对价,该财产仍属于破产财产。
  7、债务人的财产被采取民事诉讼执行措施的,在受理破产案件后尚未执行的或者未执行完毕的剩余部分,在该企业被宣告破产后列入破产财产。因错误执行应当执行回转的财产,在执行回转后列入破产财产。
  8、债务人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代位求偿权的,依该代位求偿权享有的债权属于破产财产。
  9、债务人在被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属于破产财产,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根据上文对企业破产清算相关知识的介绍,想必您已经对什么是破产清算的内容有了一定的了解。企业之所以申请破产清算一般是由于由于企业经营的运转不周,导致企业亏损严重,无力偿还到期的债务。上文也介绍了破产清算中财产的范围,希望能对有需要的人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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