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追讨债务的细节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追讨债务的细节有哪些需要把握 一、追讨债务的细节有哪些需要把握
   1、发生经济联系前,了解对方企业的资信是最基本的工作。
  对于企业来说,先调查对方的工商登记资料(查企业工商资料)。在查工商登记资料时,有些工商局不仅提供简单的注册资料,有时还会提供该企业详细的年审及企业变更资料,这些资料是了解企业资信的重要渠道,只有结合这些资料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全面了解,才能真正了解企业的资信。
   2、面对欠债果断出击
  “进入市场经济,发生经济纠纷在所难免,但一旦发生,就要果断出击。”法官认为,如果是因为欠债发生纠纷,必须态度坚决地采取法律行动解决,不要因为数额少,对方口头承诺而一拖再拖,中了对方的“缓兵之计”,等对方转移资产,再采取法律行动已是无济于事。很多货款纠纷案件,最终无法追回货款都是由于当事人“姑息养奸”造成的。到法院起诉前,向对方发律师函,给对方法律的震慑,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也是可以考虑的方法。整个过程要求客户在遭遇相关的风险问题时,立即采取行动,更好的把握讨债的主动权。
   二、追讨债务起诉应注意什么
   1、起诉前申请冻结对方资产
  追债时,到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一方承担,但原告要先垫付。法院判决胜诉后,有时由于欠债人没有可执行财产,可能会出现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起诉时,就先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申请法院快速查封、冻结欠债人的资产,也可以把这一点理解为将胜诉款项最终执行到位第一步。同时需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在申请诉前保全15日内提起诉讼,否则诉前保全将无效。
   2、注意申请强制执行时效
  “诉讼双方中有一方是个人的,在判决胜诉后的一年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是有效的,双方都是法人的,在判决胜诉后的半年时间内申请执行才是有效的。如果超过法定期限不申请执行,就丧失了强制执行申请权。”
  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问题必须引起申请执行人的重视。 进入诉讼程序、用法律武器追债,是企业和个人不得已的选择,能够防患于未然才是规避追债风险的最高境界。首先是要对商业风险有足够的认识,实现对对方的执行能力进行调查。
  但其中不是所有都需要当事人把握住,需要有个轻重之分,对于比较重要的细节,就需要债权人重点进行把握了。当然,要是在追讨债务的过程中,遇到了什么问题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小卖店食品过期要罚款吗
      食品经营者经营的食品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若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的,可以免予处罚。一是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二是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须是上市公司吗?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须是上市公司吗?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须是上市公司吗?可转换公司债券,全称是“可转换成股票的公司债券”,如果该债券不......

·担保抵押债券是什么?
      担保抵押债券是什么?一、抵押担保债券(CollateralizedMortgageObligation,简称CMO)一个典型的CMO一般地包含有数个“正规级”债券和一个“剩余级......

·挪用公款罪归个人使用的情形有哪些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的行为和贪污的行为,之所以最终构成的罪名不同,主要还是因为行为人主观心态的不同,其中挪用公款里面是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借钱欠条怎么写要注意什么
      身边如果有亲戚朋友遇到了点困难,向你寻求帮助,需要借一笔钱,如果在你的经济能力范围之内,这个忙你肯定会帮的。那么,为了不引起没必要的争端,通......

·在我国关于农村无息贷款怎么贷
      无息贷款就是专门针对某些特殊群体开放的一种政策,人们常说的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的这句话是非常有道理的,有的时候反而是那些家庭收入特别拮据的孩子的......

·个人欠条格式范本是怎样的
      个人欠条格式范本是怎样的?在日常生活中,向他人借钱或借钱给他人的情况都时有发生。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后续因为债务问题产生纠纷,借款......

·债权债务请律师多少
      债权债务请律师多少钱,其他案件怎么收费的?一、请债权债务律师需要多少钱1、按件收费(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

·一、夫妻离婚欠的外债怎么办?
      一、夫妻离婚欠的外债怎么办?对于夫妻单独所负的债务,应由本人以个人财产清偿,如果负债一方确无实力偿还的,也可以说服他方代为偿还,但必须以自愿......

·立下借条后债务人失踪诉讼时效为多久年?
      立下借条后债务人失踪诉讼时效为多久年?《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计算方法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国家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计算方法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民事法律规范,规定对于逾期不履行自己职责的情形,需要按照迟延履......

·公司法人拖欠货款会犯法吗?
      公司法人拖欠货款会犯法吗?会连累公司吗?一、公司法人拖欠货款会犯法吗?会连累公司吗1、违反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的货款是需要法人来承担的,法人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