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关于农村无息贷款怎么贷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无息贷款就是专门针对某些特殊群体开放的一种政策,人们常说的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的这句话是非常有道理的,有的时候反而是那些家庭收入特别拮据的孩子的学习成绩非常的优秀。面对这部分的孩子在上学的过程当中有需要贷款的话,其实都是符合无息贷款申请条件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来了解一下,在我国关于农村无息贷款怎么贷?
  一、在我国关于农村无息贷款怎么贷?
  
  1、申请者家庭困难,需要有国家的扶持。
  像无息贷款这种政策多半是扶持弱势群体。虽然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但仍有一些家庭没有摆脱贫困,国家为了帮助他们尽快脱贫,实现共同致富的目的,就针对这些贫困户出台了农村无息贷款,给他们提供资金用来生产生活,寻求致富之路。
  2、申请者为人正直、信守承若。
  只有那些人品好、有发展前途的农户在申请农村无息贷款时才更容易通过。虽然他们经济困难,但人品信誉良好,用无息贷款得来的钱努力奋斗,并能够信守承诺按时偿还。反之,那些人品差、信誉不良、不守承诺的农户,把钱借给他们要承担的风险较大,一般贷款都很难通过更别提无息贷款了。
  3、申请者贷款用途是国家支持的项目。
  对于那些在农村生产、发展国家支持的农业、养殖业的农户,有资格申请农村无息贷款。三农一直是我国经济的主导,国家政策也对部分农村生产活动进行扶植,赋予这类生产者申请农村无息贷款的能力能够更好的激发他们的积极性。
  4、申请者具有还款能力。
  任何机构的贷款最后都是要归还的,农村无息贷款的申请者也必须具备按时足额还款的能力,否则信用社是不会贷款给你的。
  二、无息贷款所需资料
  助学贷款:大学录取通知书、学生证或者大学开具的就读证明、个人和共同还款人的身份证明。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的贫困证明。创业贷款:如是下岗工人申请创业贷款则需提交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大学毕业生则需提交《毕业证书》和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失业证》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明及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失业证》复印件。三、无息贷款概念无息贷款(interest-freeloan)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其中利率在约定条件下或由银行免费,或由政府或相对应的机构买单。《2016农村无息贷款的条件农村无息贷款政策详解》一文为您提供农村无息贷款相关信息供您参考借鉴使用,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小额担保贷款在各部门之间有明确的分工,申请由劳动部门受理,然后到担保机构办理担保确认,最后到银行申请贷款。“创业者如果想申请,可到当地劳动部门咨询。目前,是由个人先付利息,然后财政补贴,还是财政预付利息,相关方案还没有确定,不过财政贴息是肯定的。”在了解农村无息贷款怎么贷的这个问题的时候,首先要看一下国家针对农村无息贷款规定的一些条件。首先无息贷款仅针对那些家庭困难、发展国家支持的农业项目的群体开放,并且始终申请贷款还是在于当事人的人品和能力的,而且就算是无息贷款,当然也要考虑当事人的还款能力。满足了这些条件,并且携带无息贷款需要的资料到银行申请即可。
  
  
  


·债权债务合法清收有哪些方式?
      债权债务合法清收有哪些方式?企业在经营发展的过程中,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最为影响企业发展的就是款项的收回及偿债。企业的各种款项的回......

·安徽企业拆迁补偿款要缴税么?
      安徽企业拆迁补偿款要缴税么?一、公司收到的拆迁赔偿款应如何纳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民间非法集资欠条有用吗?
      一、对于民间非法集资欠条有用吗通常认定的标准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

·合同附加条款有效吗?
      合同附加条款有效吗??一、合同附加条款有效吗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

·决定公司债券发行价格的因素有哪些
      决定公司债券发行价格的因素有哪些呢?公司发行债券是融资的主要手段之一,这种融资方式的成本较低,相对股票而言,要求相对宽松。对于投资者而言,公......

·企业债券和公司债权的区别是什么?
      企业债券和公司债权的区别是什么?企业债券和公司债权的区别1、发行主体的差别。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2005年......

·欠款辩护书范文的依据有哪些
      欠款辩护书范文的依据有哪些欠款诉讼书范文原告: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职务:被告: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职务:案由:买卖合同纠......

·夫妻无子女财产债务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夫妻无子女财产债务离婚协议书怎么写夫妻无子女财产债务离婚协议书需要写明夫妻双方及其姓名等基本信息,表明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无财产无债务。现夫......

·个人债务纠纷连累家人的依据是什么
      就算不要求我们对于这个社会负有多大的责任感,但在做很多事情的时候必须要考虑到身边至亲的这些人的感受,有些自己个人的行为很有可能是会连累到家人......

·口头遗嘱要如何才能生效我国继承法第17条第5款规
      口头遗嘱要如何才能生效我国继承法第17条第5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

·制作借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制作借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一、制作借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1、基本要求:合同的基本要素必须清晰、无误!合同的基本要素为:借贷主体信息(包括借贷双方......

·申请免抵押担保贷款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
      申请免抵押担保贷款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随着社会的进步,贷款这个名词走进了人们的视野当中,当人们在生活中资金问题,这时候免抵押担保贷款成为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