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饮酒后驾驶车辆如何处罚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饮酒后驾驶车辆如何处罚 一、饮酒后驾驶车辆如何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
   二、醉酒后驾车怎样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情况是不同的,很显然后者的情况要严重的多,而此时对驾驶者的处罚也就不限于交通行政处罚了,因为涉及到了刑事犯罪,因此也会追究驾驶者的刑事责任。按照《刑法》中的规定,此时对驾驶者处拘役,并处罚金。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车祸后多久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车祸后多久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一、车祸后多久可以申请伤残鉴定1、因车祸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可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向公安机关......

·保险医疗费在交通事故中如何理赔
      保险医疗费是保险的一种,是指投保人在购买了医疗保险之后,在投保人发生医疗费用时给予报销的一种保险种类。保险医疗费的理赔范围有明确的规定,那么......

·机动车牌照丢了如何办理?
      机动车牌照丢了如何办理?对于小汽车而言,车牌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种种原因,车主有时候会丢失车牌,这样就比较麻烦。这时,车主应当尽快的到车管所补......

·车辆追尾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追尾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
      车辆追尾事故责任如何认定追尾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

·买卖合同出卖人高如何交货
      不同的物品,其质量要求也不一样。同一物品,其档次或者等级不同,质量标准也不相同。因此,双方当事人应在买卖合同中规定出卖物执行的技术标准。具体......

·二手房中介费什么时候交?
      二手房中介费什么时候交?按照行业惯例来看,二手房中介费一般是由买方来承担的,具体给多少的中介费,当事人之间应该一开始就协商约定更好。而中介......

·酒后砸车被定寻衅滋事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酒后砸车被定寻衅滋事需要承担什么责任??酒后砸车被定寻衅滋事需要承担什么责任酒后砸车的,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损失金额达5000元的,则构......

·交社会超生抚养费减免征收的条件是什么?
      交社会超生抚养费减免征收的条件是什么《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

·一、交通事故人伤扣车多久?
      一、交通事故人伤扣车多久?交警扣车的时间,最多通常为30天左右,案情重大、复杂的最长不超过60天。交警现场调查结束后3天内就要委托鉴定机构鉴定,20......

·怎么认定因公醉酒驾车
      怎么认定因公醉酒驾车一、怎么认定因公醉酒驾车因公醉酒驾车,一般是指因公务需要而实施醉酒驾驶行为。在主体上,一般限于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从事......

·医保断交后还能用吗
      医保是医疗保险的简称,是国家强制用人单位缴纳的法定福利。享受医保政策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的,比如要符合一定得年限才可以。但是由于多种原因,医保......

·一、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交新房东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交新房东吗?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交新房东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