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前财产是否等于个人财产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就一方的婚前财产来看,实践操作过程中,我们通常都是认定为个人财产,然后进行处理的。但从法律上面分析,婚前财产是否等于个人财产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具体解答这个问题。
  一、婚前财产是否等于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19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因此,婚前财产只要不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就属于个人财产,但不能简单是说婚前财产等于个人财产。
  二、婚前财产孳息属于个人财产吗
  孳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收益。在民法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如果树结的果实、母畜生的幼畜。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需注意的是,物之收益需与原物分离才能称之为孳息,如尚未分离,仍为原物的组成部分,不能称之为孳息,如树上未落的果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的四类中第三类为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虽然很多时候我们将婚前财产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实际上,要是当事人约定婚前财产为共同财产的话,那么也是可行的,这种情况下婚前财产就不属于个人财产了。因此关于婚前财产是否等于个人财产的问题,就不能很肯定的说婚前财产就等于个人财产了。
  
  
  


·一、夫妻离婚后还可以起诉她重婚罪吗?
      一、夫妻离婚后还可以起诉她重婚罪吗?1、如果重婚罪构成,只要没过刑法上规定的追诉时效,即使已经离婚了也可以追诉。2、根据我国刑法87条规定,最高......

·抚养费强制执行申请书该如何写
      抚养费强制执行申请书该如何写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xxx,女,生于19xx年1x月xx日,汉族,重庆市忠县人,住忠县石宝镇xx村5组10号,身份证号码xx1xx16x......

·根据法律规定抚养权是不是监护权?
      根据法律规定抚养权是不是监护权?根据法律规定抚养权不是监护权,监护权与抚养权的区别,具体如下:(一)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但......

·离婚后小孩抚养费怎么算
      夫妻决定离婚后最容易出现纠纷的问题就是离婚后的财产分配问题和抚养权归属以及相关的问题,对于抚养权的分配问题来说,抚养权分配之后还有抚养费的计......

·意外生子抚养权在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意外生子在现在的社会中并不少见,很多孩子在父母还没有准备好的时候就意外的降临了,关于这种非婚生的意外子女婚姻法赋予他与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于......

·一方不允许探望子女怎么办
      一般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都会规定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经常会出现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视权的情形。那么,如果......

·什么样的情况下会自动离婚
      什么样的情况下会自动离婚任何情况下都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况,必须通过离婚登记或法院判决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

·男方悔婚女方是否要退还彩礼钱
      彩礼就是生活中所说的男方给女方下的“聘礼”,其是以婚姻为目的的赠与,但是如果男方在给彩礼后悔婚,是否能够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呢?下面请跟随的我们一......

·一、不是当事人可以告重婚罪吗?
      一、不是当事人可以告重婚罪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重婚罪是属于公诉案件也是属于自诉案件,可以由公诉机关提起公诉,也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

·如何处理涉外离婚抚养权纠纷
      离婚时牵涉到的问题主要就是财产分割以及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对于很多人来说,宁愿少分财产也一定要得到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如何处理涉外婚姻抚养权纠纷......

·婚前财产结婚之后离婚怎么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
      婚前财产结婚之后离婚怎么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

·一、农村20年抚养费多少钱?
      一、农村20年抚养费多少钱?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