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发生车祸由哪级公安机关处理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发生车祸由哪级公安机关处理 一、发生车祸由哪级公安机关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案件管辖发生转移的,处理时限从移送案件之日起计算。
  军队、武警部队人员、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需要对现役军人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军队、武警部队有关部门。
   二、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收费吗
  1、处理轻微事故、一般事故不收费。
  2、发生重大、特大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者逃逸的,按交通事故等级收费标准的三倍收取;
  3、发生重大、特大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影响交通事故调查的,按交通事故等级收费标准的二倍收取;
  4、对确有实际困难、无能力缴纳交通事故处理费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主观部门批准,可酌情减免;
  其收费标准为:
  重大事故负全部责任的每宗800元;负主要责任的每宗600元;负同等责任的每宗400元;负次要责任的每宗200元
  特大事故负全部责任的每宗1000元;负主要责任的每宗700元;负同等责任的每宗500元;负次要责任的每宗300元。
  通常车祸发生在哪个公安机关的管辖区内,那么就由该公安机关交警大队实际进行处理,但要是出现车祸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要是你对发生车祸由哪级公安机关处理这个问题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辽宁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辽宁是怎样的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人......

·车管所审车需要什么证件?
      车管所审车需要什么证件?一、车管所审车需要什么证件?1、行驶证原件及路桥卡2、交强险副本3、路桥票;《第一联黑色》4、车主身份证复印件......

·国务院令交通伤残怎么进行赔偿?
      国务院令交通伤残怎么进行赔偿?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

·南充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国家的法律对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进行着严格的控制,这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一些危险的产生,比如说在交通事故这个问题上,我国关于交通......

·车身划痕险理赔技巧有哪些
      车身划痕险理赔技巧有哪些车身划痕险理赔技巧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非常重要。出险时的理赔情况,若保险车辆被刮花,一定要及时向保险公司现场报案,进......

·醉驾袭警使交警眼睛玻璃体脱落
      醉驾袭警使交警眼睛玻璃体脱落两项都犯了,就看酒醒后的认罪态度了,如果确实属于酒后失控,未造成严重后果,加上认错态度和悔过表现好,就是治安处......

·交通人伤事故3年不处理会如何?
      交通人伤事故3年不处理会如何?一、交通人伤事故3年不处理会如何?会因超过时效而无法再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因此,如果超......

·机动车超员怎么处罚
      机动车超员的处罚: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扣6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扣......

·车祸导致脾切除怎么做司法鉴定
      车祸导致脾切除怎么做司法鉴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

·醉驾处罚的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
      醉驾处罚的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

·车辆损失鉴定怎么进行
      车辆损失鉴定怎么进行一、车辆损失鉴定怎么进行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