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的大小是怎么划分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像什么轻微交通事故、重大交通事故,这些都是通过对交通事故的大小进行划分之后确定的,而针对不同大小的交通事故,在实际处理的时候采用的方式方法可能还有所差异。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交通事故的大小是怎么划分的。
   一、交通事故的大小是怎么划分的
  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事故大小区别的标志在于是否发生了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
  (一)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人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
  (二)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人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四)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交通事故的处罚主要有哪些
  事故的大小直接关系到驾驶人员责任的承担。具体处罚有:、罚款、吊销驾驶证、追究。对一般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或交通部门处罚。
  根据有关法规,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其违章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罚,符合造成特大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的;造成重大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机动车驾驶员,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符合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造成一般事故,负主要责任对上的处10日以下拘留或者150元以下罚款。符合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下的、造成轻微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对机动车驾驶员,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下机动车驾驶证。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按照要求,在事故造成不同损害结果的时候,交通事故的大小不同。也就是说要是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或财产损失情况比较严重的话,则就会构成重大或特大交通事故。
  
  
  


·开车过程中不系安全带要扣分吗
      开车过程中不系安全带要扣分吗在开车的过程中,要是系上安全带的话,那要是出事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事故带来的损害,可以说安全带是起到了一定保护......

·延迟交房如何赔偿
      延迟交房如何赔偿延期交房是指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期限内,没有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交给购房者入住的行为。延期交房包括两种情......

·购车合同违约金的具体类型是什么?
      购车合同违约金的具体类型是什么汽车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代步工具了,购车也已经成为不少人的选择。为了更好地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购车......

·交通事故人没事误工费需要赔偿吗?
      交通事故人没事误工费需要赔偿吗?1、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

·车辆担保公司办理抵押的程序是怎样的?
      车辆担保公司办理抵押的程序是怎样的?一、车辆担保公司办理抵押的程序是怎样的?车辆担保公司办理抵押的程序是好,首先需要当事人提出相关的担保,......

·一般交通事故中要是对人身造成了损害的话
      一般交通事故中要是对人身造成了损害的话,那此时才有必要进行伤残鉴定。如果仅仅是轻微的碰撞,只是导致了车辆损失的话,则此时只是对受损的财产进行......

·无证醉驾助力车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无证醉驾助力车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如果无证醉驾助力车怎么处罚无证驾驶应当视具体情节轻重,依据以下条款进行处罚:1、新交法里无证驾驶处罚:......

·车上责任险赔偿范围
      车上责任险赔偿范围一、赔偿项目:车上人员伤亡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为准,但每人最高赔偿金额不能超过每座赔偿......

·货车超载标准是怎样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扣3分。货车超载罚款标准:货运机动车超过......

·强迫交易数额200万怎么认定
      情节特别严重。由于强迫交易的行为在市场交易中比较常见,因此,法律规定触犯上述行为之一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当情节达到特别严重的程度......

·一、交通事故当时未检查出损伤还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一、交通事故当时未检查出损伤还需要支付赔偿金吗?交通事故当时未检查出损伤就不需要支付赔偿金了,损伤参与度可以分为五级:①、既有损伤又有疾......

·拒执罪法院可以移交公安吗?
      一、拒执罪法院可以移交公安吗?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人民法院在执行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