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债务统计表的基本准则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债权债务统计表的基本准则有哪些?
  
  不同要素所有者包括企业内部管理当局,也包括企业的外部利益关系人如股东、债权人、政府、供应商等等。如果能够对资产负债表进行一定程度的分析和了解会计基本准则,无疑是好事。今天,法律我们就针对债权债务统计表其中的准则进行分析,需要的可以了解一下。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有利或不利事项。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是指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财务报告报出的日期。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是指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证据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是指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情况的事项。
  
  第三条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表明持续经营假设不再适用的,企业不应当在持续经营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第四条
  
  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应当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报表。
  
  第五条
  
  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通常包括下列各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诉讼案件结案,法院判决证实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现时义务,需要调整原先确认的与该诉讼案件相关的预计负债,或确认一项新负债。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确凿证据,表明某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了减值或者需要调整该项资产原先确认的减值金额。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进一步确定了资产负债表日前购入资产的成本或售出资产的收入。
  
  (四)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现了财务报表舞弊或差错。
  
  第六条
  
  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不应当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报表。
  
  第七条
  
  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通常包括下列各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承诺。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资产价格、税收政策、外汇汇率发生重大变化。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因自然灾害导致资产发生重大损失。
  
  (四)资产负债表日后发行股票和债券以及其他巨额举债。
  
  (五)资产负债表日后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六)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巨额亏损。
  
  (七)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企业合并或处置子公司。
  
  第八条
  
  资产负债表日后,企业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以及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负债,但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第九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企业所有者或其他方面有权对报出的财务报告进行修改的,应当披露这一情况。
  
  (二)每项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性质、内容,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无法作出估计的,应当说明原因。第十条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了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应当调整与之相关的披露信息。
  
  企业角度认为,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联结,是拥有不同要素的所有者通过合同相互联结在一起的利益结合体。债权债务是由三大块内容构成,分别为资产、负债以及所有制权益,了解准则以免在债权债务统计表中出错,以上是我们归纳出的基本准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夫妻之间打的欠条有效吗?
      夫妻之间打的欠条有效吗?一、夫妻间借款有两种情况:第一、婚前一方向另一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婚后双方共同生活多年,离婚时出借方要求另......

·长期公司债券利率是多少?
      长期公司债券利率是多少?由于国家经济的繁荣,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市场,创办公司进行经营。但是面对激烈的市场环境,很多公司在经营的时候会面对资金的......

·哪些情况会引起借款利息纠纷
      在借款活动中,借款利息的问题经常会引发纠纷,而该类纠纷的发生也是有原因的,可能是因为彼此是熟人所以未就具体事项约定清楚,也可能是因为自己法律......

·信用证付款条件有哪些
      信用证付款条件有哪些信用证付款条件有哪些信用证(LetterofCredit)是银行出具的一种有条件的付款保证。《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对信用证有如下的定......

·挪用公款罪辩护词用于出资应该怎么写
      一、挪用公款罪辩护词用于出资应该怎么写?1、前言(主要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辩护人对......

·分期还款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分期还款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未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又不具备《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解除条件的,出卖人无......

·借条按年付息最高不能超过多少?
      借条按年付息最高不能超过多少?民间借贷年利率最高不得超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几百块钱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几百块钱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协商还款,协商不成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你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

·欠了二十个网贷怎么办
      欠了二十个网贷怎么办一、欠了二十个网贷怎么办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

·借款约定的违约金标准过高怎么办
      借款约定的违约金标准过高怎么办一、借款约定的违约金标准过高怎么办?借款约定的违约金标准过高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予以适当减少。......

·借条没有写还款日期一直会有效吗
      在日常生活中,您会遇到借钱的事情,当金额比较大的话,一般您都会写借条。那么您一般都知道借条上一定要写借款金额,那么还款日期您一般都不怎么注意......

·代位权诉讼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吗
      代位权诉讼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吗?一、代位权1、含义: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